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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一群众投书万里委员长 滥罚款问题得到解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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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16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江西一群众投书万里委员长
 滥罚款问题得到解决
新华社北京3月15日电 (记者何平、张宿堂)江西一群众不久前致信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反映广东佛冈县学田地段对过往车辆存在滥罚款问题。有关方面认真查处,这一问题很快得到了解决。
去年8月,江西省大余县土产公司的赖相斌写信给万里委员长,反映广东佛冈县学田地段的交通警察(实际上是佛冈县公安局刑警),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对过往车辆随意罚款的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信访摘报》摘登了来信的内容,并发至中央领导同志及中央有关部门。公安部领导见后对此十分重视,立即批转广东省公安厅进行查处。
据调查,1986年底,佛冈县公安局在县学田地段设立了一个检查站,由县公安局刑警队派出缉私小组,1988年1月正式成立缉私队,开展打击走私贩私和对交通违章车辆进行处罚。在对违章车辆进行处罚中,这个缉私队存在着对过往车辆尤其是外省车辆巧立名目乱扣、滥罚的现象。有的一罚就是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大大超过了《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规定的最高限额。如对赖相斌两辆运汽油而无“准运证”的车辆,就分别罚款700元和800元。同时,这个缉私队还存在着强行要汽车司机购买高价灭火器材的问题。
广东省公安厅派人调查后,认为来信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公安厅严肃批评了佛冈县公安局的错误作法,并要求他们立即采取措施,对乱扣滥罚问题进行检查,限期整顿交通执法工作,坚决纠正乱扣滥罚现象。根据要求,佛冈县公安局已派人专程去江西大余县土产公司赔礼道歉,退回了不合理罚款。广东省公安厅要求清远市公安局责成佛冈县公安局作出认真的检查,对违纪干警作出严肃处理,并将结果上报省公安厅。广东省公安厅还就佛冈县公安局刑侦缉私队对过往车辆滥罚款的错误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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