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茅盾书简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16
第8版(副刊)
专栏:书简

  茅盾书简
林默涵按:这里发表的,是茅盾同志给我的几封信。其中表现了他对文艺上一些问题的意见和说明;也表现了他对文艺界人士的深切关怀。第四次文代会,就是按照他的指示,开成了一个规模空前的大会的。我以为,这些是极有价值的新文艺史料,不可不存。
                一九九○年一月一日
    一
默涵同志:
五月二十一日来信及您在文学理论批评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都早收到。只因杂事纷纭,前日方读完,今日有片刻闲,写这封信,说一说我的意见。
我不知道座谈会上一些同志是谁,但看简报,猜想是三十到四十岁的没有做过文艺方面领导工作的同志。他们现在是轻装上阵,敢想敢说,这一点,符合百家争鸣。然而也正因他们在十七年中没有做过文艺方面的领导工作,有些当时的实际情况或事件的内部背景,他们不了解,或了解得不多,所以不能对十七年的事件按照当时历史情况(十七年不能不说已是历史)作具体事件的具体分析。他们认为文化大革命前十七年已经形成一条“左”倾文艺路线,“四人帮”的极“左”路线,只是集中了十七年“左”倾错误之大成(这是引用您来信中的话),这是不符合历史发展的实际的内在因果的,但对他们也情有可原。座谈会上各抒所见,是好的;但是,假使这些议论扩散开去,我怕会被“四人帮”余党所利用,造成思想混乱。
十七年中,文艺上的大小事情都是在毛主席指示下进行的。执行者有偏差,诚如您的发言所说,您和周扬同志不想推卸责任,这是光明磊落的态度。但如果把十七年说成已经形成一条“左”倾路线,那就会把人们的眼光引向毛主席,这是全国人民不许可的。所以我认为这样的议论不能扩散。
匆此即颂
健康!
                        沈雁冰
                   一九七八年六月十一日
    二
默涵同志:
十一月十五日示早悉。因为那时正为路易·艾黎的英译《白居易诗选》写一篇序,埋头在古典文学中,一时不能打断,故您的信至今始复,甚为抱歉。
关于长征贺电事,请看《鲁迅研究资料》第一辑页七三,这是我回答当时(七五年四月二十六日)鲁博同人的问题而作的。再没有可说的了。我以为,在贺电原稿未发见以前,长征贺电以鲁迅署者为妥。此亦实事求是的态度。我对其它方面来问我关于长征贺电事,都是照上述作答的。至于建国初年,鲁迅陈列馆中,有一幅图画,画的是鲁迅坐着执笔我站在他后面,画下题为《鲁迅与茅盾起草长征贺电》。当时我见了,即告陈列馆人,此非事实,并问他们何所据,他们也回答不出所以然,后来就把这幅画撤除了。
以上请转告为幸。即致敬礼!
                          沈雁冰
              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三
默涵同志:
您好!近来我常想到:第四次文代会今春就要召开了,这次相隔二十年的会议,将是文艺界空前盛大的一次会议。这次会议应是一次大团结的会议,一次心情舒畅的会议,一次非常生动活泼的会议,一次真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会议,一次文艺界向二十一世纪跃进的会议!
我认为代表的产生,可以采取选举的办法,但也应辅之以特邀,使所有的老作家、老艺术家、老艺人不漏掉一个,都能参加。这些同志中间,由于错案、冤案、假案的桎梏,有的已经沉默了二十多年了!
由此我想到,应尽快为这些同志落实政策,使他们能以舒畅的心情来参加会议。但事实并非完全如此,有的省市为文艺工作者落实政策上,动作缓慢。就以我的家乡浙江而言,像黄源、陈学昭这样的同志,五七年的错案至今尚未平反。因此,我建议是否可以向中组部反映,请他们催促各省市抓紧此事,能在文代会前解决;还可以文联、作协的名义向各省市发出呼吁,请他们重视此事,早为这些老人落实政策!
请考虑是否有此必要?
    匆此即致敬礼!
                       沈雁冰
                   一九七九年二月十六日
    四
默涵同志:
日前金紫光同志来,谓十月五日文代大会开幕,晚有大型歌舞晚会,开始为合唱,拟就郭老所说文艺春天一句话写诗或词,任务落在我身上。我当时推荐赵朴初自代。紫光同志谓赵出国去了,而且要配曲,至迟八月底要稿子。我当时答应了。后来先写了名为文艺之春歌一首,既非旧诗,亦非新诗;自视不满意,乃作了沁园春一首。现都奉上,请与筹备组同志核定。又,我觉得合唱诗可以多几首,除赵朴初外,还可以约人写。如果只有我一首,未免特殊化了。(或者赵已归国,请他务必也写一首曲。)
又闭幕式后也有晚会,也有合唱,也可以请人写诗、词、歌、曲。我写的文艺之春歌,内容已改成大会开后之口气,或亦可充数也。
以上统希裁酌示复。
    此致敬礼!
                          沈雁冰
                一九七九年八月十六日
                  (原载《中流》第二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