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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公民购买外国护照 公安部称一律不予承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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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04
第3版(综合)
专栏:

  少数公民购买外国护照 公安部称一律不予承认
本报北京2月2日讯 记者张志业报道:我公安机关近来在广东、福建、上海等地发现少数中国公民持有外国护照,并在一些场合使用外国护照作为自己的身份证件。为此,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有关情况。
这位负责人说,已经陆续发现一些持我因私普通护照短期出国探亲访友和旅行的国内公民,或者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件到港澳地区探亲旅游的内地公民,出境后在外国或香港通过各种关系花高价买得外国护照,有的人甚至没出境就通过境外亲友弄到了外国护照。
对此,出入境管理局负责人严肃指出:一,中国公民短期出境买得外国护照,或者在国内买得外国护照,中国政府一律不承认他们具有外国国籍,也不承认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关于“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的规定,不适用上述买得外国护照的中国公民。二,对于上述人员买得的外国护照,中国政府一律不予承认,一经发现,将予以没收。三,对于买卖外国护照,或者持用外国护照进行偷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中国政府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这位负责人还透露,近来还发现少数入境的中、外籍人员在我国内贩卖假护照,有的甚至在这些护照上伪造我边防机关和外国的出入境查验印章,进行组织偷渡的违法活动。他提醒大家注意这些人的目的在于以此营利,有些人已被查获,受到了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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