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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评选优抚模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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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3
第1版()
专栏:短评

(一)准备评选优抚模范
经过两年来的群众性的优抚运动之后,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最近发布指示,要各地在今冬明春开展一个评选优抚模范的运动,评选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模范,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模范,评选群众和干部中的拥军优属模范。这是巩固和进一步开展群众性优抚运动的重要措施。各地应即认真地进行准备,并通过这一运动深入地检查今年的优抚工作,以便吸取经验教训,把今后的优抚工作做得更好。
烈属、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大多数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以华北为例,他们的土地占全区农业土地面积百分之十以上。因此,做好优抚工作,不但对支持中国人民军队有着重大的意义,而且对加强国家经济建设和开展爱国丰产运动,也有重要的作用。
评选优抚模范必须发动广大群众,有领导地让群众自己去互相比评,例如比代耕的土地,比代耕的收获,比平日的表现等等。这种评选的工作,应该从乡(村)作起,县必须加强对乡(村)评选运动的领导,派人下去了解情况和指导评选工作的进行,以便充分做好在县里评选模范的准备。
评选优抚模范的最好办法是召开烈属军属模范代表(包括革命残废军人、复员军人和拥军优属工作的模范代表人物)会议。乡(村)评选完毕之后,县也要召开这种会议。省如有可能也可在县评选完毕时召开这种会议。在县和省的烈属、军属代表会议上,应该交流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向全体模范代表进行政治教育,并讨论今后的优抚工作计划;同时分别评选县的和省的优抚模范。这种会议,可与劳动模范代表会议同时举行,或合并举行,以减少筹备的困难。但参加会议的代表必须是真正的模范人物;并且要使有关优抚工作各方面的代表人物都能参加会议。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要有高度的严肃性,不要陷于事务的争论;并且必须使大家明确今后的工作方针与办法,不要只顾检查过去的工作。在会议的筹备和进行中,必须吸收与优抚工作有关的各个部门参加,如军队、银行、合作社、教育、卫生等部门,都应该派人出席会议,以便听取烈属、军属等代表的意见,通力合作地解决问题。
经过评选优抚模范以后,将会出现一大批为群众所公认的、与群众有密切联系的先进人物。各地政府机关应依靠他们去经常地反映情况和贯彻政策,并以此来改进自己对优抚工作的领导,使优抚工作在现有基础上获得更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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