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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关系要和谐——云南、宁夏少数民族代表访谈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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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21
第3版(两会新闻·体育)
专栏:

  民族关系要和谐
——云南、宁夏少数民族代表访谈录
本报记者 王谨
各民族之间的团结,直接关系到整个国家的稳定;而国家的稳定,又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团结。作为多民族地区的云南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的人大代表,对此深有体会。
记者走进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省长和志强(纳西族)的房间时,他正在阅读李鹏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他对记者说,报告把稳定作为主题是正确的。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整个国家的安定团结,离不开民族关系的和谐,离不开民族自治地区的稳定。一个国家是这样,一个省也是这样。就拿云南省来说,历史上在这里长期聚居的民族就有24个,到目前为止,全省建立了8个自治州、28个自治县。民族自治地区共辖78个县市,占全省127个县市的61%,土地面积27万余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9.2%;人口1837万,占全省总人口51.1%。在这样的多民族省份,不搞好各民族之间的团结,就谈不上全省稳定。可喜的是改革、开放10年来,由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民族平等,各民族之间和谐相处,全省一直是比较安定的。即便在去年春夏之交北京发生动乱和暴乱时,地处边陲的云南局势仍然是较稳定的。“发展经济,是保持民族团结,形成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的重要基础。”说到这里,和志强告诉记者,这几年云南各民族在国家的大力扶持下,经济得到长足发展。
人大代表、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思忠(回族)结合宁夏的实际阐述了增强民族团结与维护社会稳定的相互关系。他说:“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整个国家有了一个安定的大环境,占宁夏人口33.7%的回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就团结得非常好。今后要保持整个国家的稳定,就要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坚持民族平等,尊重各民族的宗教信仰。同时,要积极扶持、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此外,还要结合民族地区的实际,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种专门人才。宁夏各族人民愿和全国其他地区的各族人民一道为维护国家的安定团结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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