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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吃喝风回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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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23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警惕吃喝风回潮
延廷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为搞好党风和廉政建设,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机关都先后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持廉洁,惩治腐败的措施,深得党心民意。为加强廉政建设,国家对于刹吃喝之风,也作了明确具体规定:不准用公款吃喝,一律吃份饭。许多领导同志,首先是中央领导,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在北京某工厂视察时,率先到职工食堂与工人群众同桌就餐,吃份饭,与群众打成一片做出了榜样。
然而,盛行一时的吃喝风遇到适宜的气候和条件,又滋生、蔓延起来。据了解,1990年元旦前后,吃喝宴请,挥霍浪费在某些地方又有回潮的现象,引起广大群众的焦虑和不满。
为什么这些年来,吃喝之风久刹不绝,屡禁不止,甚至在一些单位愈演愈烈?!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认识在我们的干部中仍有市场。
其一,有人辩解地说,改革开放,搞活经济,就得吃点喝点,不能当吝啬鬼。这种认识当然是错误的。一切剥削阶级都是不劳而获,因而他们以挥霍为“大方”,以节约为“小气”。这是他们阶级本质所决定的。提倡艰苦奋斗,反对奢侈浪费,是我们党历来的方针。目前我们国家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全党全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共渡难关。这种吃喝之风同我们经济实力极不相称。就是将来富裕了,日子过好了,仍然需要艰苦创业的精神,把我们国家建设得更加美好。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吃吃喝喝是一种严重脱离群众的恶劣作风,极大损害和侵占了群众利益,致使一些地方与部门的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之间出现了裂痕、矛盾,党群关系、干群关系遭到破坏,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望,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挫伤了群众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广大群众对这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深恶痛绝。因此,吃喝浪费之风,不仅是个经济问题,也是个政治问题。如不认真加以解决,党的干部就会脱离群众,就会动摇人们对改革开放的信心,甚至还会影响到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影响到国家政权的巩固。
其二,有人认为吃点喝点既不违纪又不犯罪,不必大惊小怪!正因如此,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他们照吃照喝不误。这种观点是站不住脚的,也是十分有害的。据有关部门统计,就全国骨干企业、乡镇企业和县、地、省级的招待吃喝费,每年花掉的钱可以建几个第一汽车制造厂;可以用于建设许多投资百万元的大型科研项目;甚至可以支付全国二年多所需的教育经费。河南省南乐县1988年全县财政收入只有845万元,用公款吃喝送礼金额89.74万元,占收入的10.6%。河北省高邑县最近对县办较大的毛纺厂、化工厂、水泥厂进行调查,这三个厂在一年零八个月期间吃喝送礼20万元。其中化工厂自1988年1月至1989年8月,20个月报销吃喝招待费547笔,达88011元,日均149元;四个厂长一年零八个月吃喝招待开支公款75399元,日均每人吃喝费达31.40元。由此可见,真是挥金如土,吃喝令人震惊。毛泽东同志曾讲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这说明,化公为私,侵吞国家财物是犯罪,挥霍人民的血汗,奢侈浪费也是犯罪。
其三,有人觉得吃点喝点能够联络“感情”,捞到额外的好处。这也是为吃喝开脱罪责的一种借口。在吃喝的酒桌上,可能不该办的事情办成了,违反政策的事情许诺了。这种丧失原则的现象如不坚决纠正,不仅败坏了改革、开放的声誉,而且会毁掉一批干部。一些领导干部犯错误,往往是从吃吃喝喝、拉拉扯扯,脱离群众开始的。蚁穴不除,必溃千里之堤;小洞不补,必受大洞之苦。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每个领导干部一方面要带头刹吃喝风,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本色,另一方面要与奢侈浪费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时刻警惕那种利用吃喝拉拢腐蚀干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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