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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政议政“半边天”——人大代表黄启璪谈妇女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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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25
第3版(两会新闻)
专栏:

  参政议政“半边天”
——人大代表黄启璪谈妇女工作
本报记者 徐运平
妇女参政议政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体现。四川人大代表、全国妇联副主席黄启璪说,建国以来我国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有了五大可喜变化。
一是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几个方面实行男女平等。这是妇女参政议政的重要基础和法律保障。在法律上规定男女平等、妇女平等参与政治、社会生活方面,我国宪法体现得最为充分。40年来,这一精神在实际生活中正逐渐变为现实。
二是人大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在不断增长。2953名全国人大代表中,女代表634人;县级人大代表中,妇女占20.3%。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在县、乡人大代表中女性不能低于20%。四川已超过20%,上海市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30%。这些数字本身就说明妇女参政议政的水平提高是很快的,令人振奋。人大代表中的妇女代表不仅代表当地各界人民群众的意愿,也代表了全国5.5亿妇女的利益。
三是妇女干部、职工队伍在不断成长壮大。建国初期女干部36.6万人,1988年底已达870万人,增长近24倍,占全国干部总数的28.8%。女正副部长和女副省长分别占同级干部的6.7%和6.3%,比建国初期大大增加。另外,担任各级法院院长的妇女干部有1995名。女职工建国初期60万人,现发展到5100万人,是当时的70多倍。
四是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妇女登上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舞台,一批优秀女企业家脱颖而出。前年全国妇联就表彰了50名优秀女企业家。
五是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各种工作机构正在健全,为妇女参政议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国务院今年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去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成立了妇女儿童专门小组;政协有妇女青年委员会;去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妇联等单位联合成立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起草小组,正在制订《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使妇女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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