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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实现物价上涨控制目标 国务院发出通报予以表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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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28
第1版(要闻)
专栏:

  天津实现物价上涨控制目标
国务院发出通报予以表彰
新华社天津3月27日电 (记者孟子君)天津市在连续两年物价低于全国平均上涨水平之后,去年又实现了国家要求的物价上涨控制目标,今年一二月份平均物价总水平在全国继续处于低势。日前国务院发出通报予以表彰。
据统计,1989年天津市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上升15.1%,低于35个大中城市平均18.6%的上升幅度,也低于全国上升17.8%的平均水平。
为实现国家规定的物价上涨控制目标,天津市物价局采取了一套切合实际的控制措施:首先是坚决控制人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几年来,粮、油、糖、肉、蛋等15种主副食品和火柴、肥皂、洗衣粉等19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日用工业品价格,一直保持稳定。对难以控制的蔬菜价格则采取了增加合同定购品种、数量,扩大国营经营比重以及对集贸市场经营的大路菜实行限价等措施。
除此以外,天津市物价局还通过强化物价管理,从严掌握涨价品种等配套措施,抑制因原材料价格上涨而带动加工产品价格的涨势。中央管理的商品一律按中央统一部署办,市管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标准,严格置于市政府的控制之下,不经批准,一律不准变动。
天津市物价局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还下功夫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
制定了严格的措施以后,天津市物价局又进一步强化了管理和监督。去年共出动检查人员24万多人次,检查了近17万户次,查处1900多起违纪案件,没收非法收入和罚款总金额2737万元,对不法分子起到了监督和威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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