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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部分文艺界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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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28
第4版(两会新闻)
专栏:

  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部分文艺界代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本报记者 王谨
广东、云南人大代表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一些文艺界代表的发言普遍表现出对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强烈责任感。
50年代从马来西亚归国、在新中国歌坛上不倦地为人民歌唱的女高音歌唱家叶佩英代表说,李鹏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在谈到切实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时,强调文艺、电影、电视部门一定要坚持为社会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是很必要的。前些年,文艺、影视界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方面做得很不够。比如一些在50年代成长起来的老文艺工作者想为社会作一些贡献,但在电视、舞台上却难得有这些人的位置,而一些“走穴”、捞钱出了名的演员却在电视上、舞台上大出风头。希望有关主管部门注意这个问题,扎扎实实地做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工作。
叶佩英代表的发言引起了著名粤剧表演艺术家红线女的共鸣。她充满激情地说,我们的电视传播每天到底给青少年多少优秀的文化知识呢?可以说,虽然有,但还是少。作为国家电视传播工具,应该成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有力阵地,成为教育青少年的有力阵地。
来自云南的京剧表演艺术家关肃霜代表说,文化艺术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希望国务院很好地研究文化政策,鼓励弘扬祖国的优秀文化。
曾于1985年荣获首届全国少数民族青年声乐比赛一等奖的云南藏族青年歌手宗庸卓玛说,扫除“六害”,净化社会环境,需要弘扬民族优秀文化。这些年,许多文艺团体受经济的压力,不得不放弃对民族优秀文化的追求和弘扬,而去迎合市场“口味”。就从我所在的云南歌舞团民乐团来说,由于这些年通俗歌曲对民族音乐冲击很大,团里经济收入低,全团不仅排练条件差,设备也差。在这种情况下,怎能打开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新局面?云南是优秀民族艺术人才济济的地方,国家可否对边远省的民族艺术团体给予一些特殊的扶持政策,进行一些必要的文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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