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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指示各地工商联 广泛传达筹备代表会议的精神及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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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5
第1版()
专栏:

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指示各地工商联
广泛传达筹备代表会议的精神及决议
【新华社二十四日讯】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本月十五日向各地工商联及工商联筹备会发出关于传达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筹备代表会议精神及决议的指示。指示提出:为使全国工商业者了解这次会议的精神和决议,必须广泛、深入地进行传达,并贯彻下列三点要求:(一)肯定“五反”运动的必要性与正确性,及其对我国经济建设与私营工商业前途的重大意义。巩固“五反”胜利,保证不再犯“五毒”。(二)认清工商业者在新中国的地位及责任,加强学习共同纲领,发扬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三)加强团结组织,并本着这次会议的基本精神,有领导、有步骤地整顿、健全与建立各地工商业联合会的组织。
指示指出传达内容应包括会议意义、经过、成就及工商业者今后努力方向等三方面。这些传达应以陈叔通主席的开幕辞、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陈云主任的讲话和李烛尘代表的闭幕辞三个文件为中心。各地工商联或工商联筹备会进行传达后,应组织全体工商业者进行学习,明确认识今后努力方向。如当地工商界已有统一的学习领导机关,就应将这次会议的主要文件,作为工商界最近期内主要学习内容,布置学习。学习必须联系实际,联系工商业者自己的思想,展开讨论;最后作好总结,汇报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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