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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区级机关开始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 山东省计划七月底在省级机关及四省辖市试行公费门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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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5
第1版()
专栏:

西北区级机关开始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
山东省计划七月底在省级机关及四省辖市试行公费门诊
【本报讯】据西安群众日报消息:西北军政委员会在接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全国各级人民政府、党派、团体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公费医疗预防的指示后,即责成西北卫生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部、总工会等十一个单位的负责人,组成西北区级公费医疗预防实施管理委员会,管理公费医疗预防工作,并督促各部门推动这一工作。
七月十四日,西北卫生部召集西北区级机关、党派、团体与直属医疗卫生部门的负责人六十余人举行会议。西北卫生部副部长张查理在会上首先指出:实行国家工作人员公费医疗预防,是人民政府关心国家工作人员健康的一项重要措施,卫生工作者应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来执行。接着,他对西北区级医务人员的数量、医疗设备、医院疗养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适当的估计,并要求与会人员克服一切困难,坚决贯彻这一措施。会议通过了西北区级公费医疗预防实施办法草案。决定由七月二十日开始在西北区一级机关实行公费门诊,住院病人除少数重病急症外,由十月份开始。
【又讯】据济南大众日报消息:山东省人民政府计划于七月底首先在省级机关和济南、青岛、徐州、烟台等四省辖市开始试行国家工作人员公费门诊。七月十四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与济南市人民政府联合召开省与市两级政府各部门、党派、团体和各大学、专科院校与济南市各区政府以及省、市各医疗机构的代表会议,研究了公费医疗预防的实施问题。为了迅速推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按计划开始门诊,会议要求各部门的代表向本部门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的传达,同时,切实调查研究应享受公费医疗预防待遇的国家工作人员的数量、类别,造出名册,以便在实行公费医疗时,能根据实际情况,周密计划,并给就医人员以便利。各医疗单位的代表,应向所属医疗卫生工作人员进行动员教育,和健全各医疗机构。各部门要与卫生部门通力合作,争取按时作好一切准备工作,以便于七月底以前开始实行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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