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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局布置劳动保护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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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5
第2版()
专栏:

北京市劳动局布置劳动保护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在本月四、七、九日三天分别召集各国营、公营厂矿劳动保护工作干部,举行劳动保护工作会议,布置爱国增产节约竞赛运动中的劳动保护工作,做到安全生产。
根据检查,有些厂矿已经建立了安全组织和订出了安全工作计划,如北京机器厂首先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培养典型小组,准备普遍推广。石景山首都发电厂在增产节约竞赛委员会下成立了安全组,领导全厂的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琉璃河水泥厂建立了车间检查和登记制度,并选出车间检查员,定期进行检查、登记和处理。
目前,劳动保护工作中最严重的问题是领导上没有足够的重视。不少厂的行政领导上存在着重视生产,不注意安全;重视机器安全,不注意人身安全;单纯强调经济困难等错误思想,因而没有专门组织或专门干部负责,忽视工人安全,以致发生了一连串的伤亡事故。很多厂只做了一般号召,缺乏经常性的教育和具体的组织工作。
北京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决定各厂矿企业必须解决以下的问题:(一)行政领导应该立即重视安全生产,依靠群众,做好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和健全劳保组织与制度。(二)行政和工会应大力进行安全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什么是劳动保护工作,都有必要的卫生常识。(三)在经济许可而又没有技术困难的条件下,一般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应该全部解决。(四)不许随便加班加点或延长工时。(五)设法降低高温车间的温度;供应夏季饮料,至少应备有足够的开水;有害身体健康的液体、气体和灰尘,尽可能研究解决。
(六)适当照顾女工、童工;怀孕六个月的女工,应调换轻便工作;小孩多的厂矿,应设立托儿所或哺乳室。(七)适当照顾长期疾病职工生活的困难,使其继续治疗;各厂建立业余休养所,使带病工作的职工得到休养。(八)雨季已临,各厂应检查工程设备和检修房屋,避免砸伤事故。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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