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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建新作报告时强调说 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不能削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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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30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任建新作报告时强调说
人民民主专政必须坚持不能削弱
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说,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对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是有力的,效果是好的,维护了社会安定。
任建新今天在向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介绍了人民法院严厉惩治严重刑事犯罪的情况。他说,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后,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会议精神,强调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继续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的方针,对严重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继续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198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392564件,比上年上升25.3%;审结一审刑事案件389597件,比上年上升24.68%;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人犯共482658人,比上年上升30.88%。
任建新指出,对于北京反革命暴乱和一些地方政治动乱中发生的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采取了既坚决而又慎重的方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界限,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严格区分反革命犯罪与普通刑事犯罪的界限;并认真执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该严的严,该宽的宽;所有案件都严格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和制度进行审判,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都一律进行了公开审理,保证了案件的公正审判。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的,只是极少数在动乱和暴乱中进行打、砸、抢、烧、杀犯罪活动,以及那些以推翻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进行组织、策划、煽动、指挥政治动乱或反革命暴乱,危害国家安全,触犯刑律的犯罪分子。对于绝大多数不明真相的参与者,则采取了教育、团结的政策,不予追究。这样,既坚持了法律的严肃性,惩治了犯罪分子,又教育了群众,促进了全国局势的稳定。这一方针,得到了我国社会各界的赞成和支持。国外敌对势力攻击我们进行“秘密审讯”、“秘密判决”,“拒绝公平的公开审判”,“对人权广泛践踏”,是蓄意制造谣言,毫无事实根据的。这完全是对我国审判机关和审判制度的恶意中伤!是对一个主权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的粗暴干涉!
任建新说,人民法院及时依法判处了一批“六害”中的犯罪案件,促进了除“六害”斗争的深入开展。各级人民法院还针对当地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与公安、检察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了打击流窜犯和惩治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
任建新指出,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在不少地区呈上升的趋势。未成年人犯罪增多,已成为人们关注的一个严重社会问题,亟需进行综合治理。最高人民法院正着手制定《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程序的若干规定》。现在,全国法院审理少年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已发展到400多个。我们要求各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以推广。
任建新说,人民法院还注重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198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一审刑事案件中,经济犯罪案件有76758件;审结75904件,判处人犯105818人。
任建新说,为了深入开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的斗争,根据中共中央政治局的建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于去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事实证明,“通告”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制和惩办与宽大相结合政策的强大威力,使广大群众看到了党和国家坚决惩治腐败,搞好廉政建设的决心和行动。
任建新指出,当前,我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是稳定的,并且朝着更加稳定的方向发展。但是,社会治安形势仍相当严峻。
据统计,1989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案件比上年上升30.27%。特别是,国内外敌对势力和各种仇视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分子,仍在伺机进行破坏和颠覆活动。
他强调,只要国内有敌对分子和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存在,国际上有对我国进行渗透、颠覆、和平演变的敌对势力存在,人民民主专政就必须坚持,决不能削弱。作为人民民主专政重要工具的人民法院,必须强化对敌专政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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