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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士的职责——记莆田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诈骗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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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3-30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卫士的职责
——记莆田市公安机关成功破获诈骗案
萧瑞玉
1989年12月1日下午5时30分,来福建省莆田市投资办企业的香港凯顺印刷(福建)有限公司董事长郑先生突然接到一女青年刘某打来的电话:“你是郑先生吗?我现在需要钱,要一把手再加四个零(即5万元)。没有钱就要你的命!”郑先生迟疑了一会儿问对方:“有没有商量的余地?能否少一点?2万元行不行?”见对方没有商量的余地,郑先生只好答应给5万元。对方还向郑先生交待了交钱的时间和地点。
接电话后,郑先生犹豫一阵后,还是向市公安局和城厢公安分局报案了。城厢区公安分局分析案情认为,刚16岁的女青年刘某与港商郑先生相识(其父母均在郑先生的公司工作),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以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且数额较大,一定有人暗中指使。这是一起涉及外商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必须尽快侦破。
根据打电话人的要求,公安人员决定将计就计。一面要求郑先生紧密配合,按照对方要求的时间把钱送到指定地点;一面精心安排了侦破力量张网以待。
12月2日下午2时,刘某又给郑先生打来电话,说明一切正常。
约5分钟后,果然来了一男青年。郑先生对了记号,交给他钱,并要男青年写一张收条。署名林文华的青年写好收条后,正要转身下楼时,守候的公安干警一跃而上,将他当场抓获。
公安人员当场审讯:男青年名叫宋文灿,22岁,是鞋革厂工人。据他交代,是城厢区长寿街待业青年郭国忠和刘某叫他去取钱的。公安人员当即让宋文灿与郭国忠通电话,郭国忠等人聚集在城厢区城郊乡镇海村某处。当干警们赶到那里时,女青年刘某见势不妙,从后门逃出,被公安人员擒获。此时郭国忠授意外出探听风声的林某刚回到原地,就被公安人员抓获。曾多次被公安机关处理的郭国忠,仓惶出逃,一时漏网。
城厢公安分局朱金杯局长同办案人员一起对女青年刘某进行了认真审讯。刘某终于交待了作案的动机和经过。
原来郭国忠与刘某于1989年9月始非法同居,郭国忠为达到长期占有刘某的目的,对她严格控制。刘某的父母均在郑先生的公司工作,郑先生常到刘某家与其父母谈工作,郭国忠便无端怀疑郑先生与刘某的关系。在郭国忠一再逼问下,刘某就编造了被郑先生强奸的谎言。郭国忠以此为借口,导演了敲诈勒索郑先生5万元钱的丑剧。正如刘某交代中所说:要白白向郑先生要5万元钱,总得找一个借口。
为抓获主犯郭国忠,雍文潘副局长率领公安人员先后在莆田、仙游、城厢、涵江、福州、连江等地,调查了15个郭国忠可能落脚的地方,调查他的亲属和群众100多人次。今年1月16日在三明市公安机关协助下,将郭国忠抓获归案,2月8日郭国忠被依法逮捕。听到案犯落网的消息,郑先生感慨万分,激动不已。他说:“有人民公安机关作后盾,我可以放心地在莆田投资办企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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