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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铁路工厂不该违犯政府法令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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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唐山铁路工厂不该违犯政府法令
编辑同志:唐山铁路工厂行政领导干部不遵守人民政府关于使用电网的规定,以致发生电网电死工人的事故。七月十五日,天津铁路管理局唐山建筑驻在所,派建筑工人到铁路公安段修理厕所屋顶,这个厕所紧靠着唐山铁路工厂的墙壁,墙壁上安着电网,并有三千三百伏特电压的电流,但没有注明标志。工友赵庆庚、耿鸣恩在厕所房顶上发现有旧铁床面一个,必须先把床抬下才能工作。在抬床时,铁床碰到电网,这两位工友就触电死亡。
唐山铁路工厂设在市内,在白天开电网没有必要,并且浪费电流。过去这电网曾几次电死人,而该厂领导干部不闻不问,因之电网上就一直日夜不停地开放着三千三百伏特电压的电流。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安局曾于六月二十二日在劳动日报公布“唐山市人民政府公安局管理电网暂行办法”,规定有电网设备的必须申请登记,并规定在夏季电网开放时间为晚九点至晨五点。该厂对于政府这个法令熟视无睹,二十多天来,并未按照规定办理。
我认为唐山铁路工厂行政领导干部漠视国家法令,是造成这次触电事故的主要原因。我建议天津铁路管理局赶快处理这一事件,防止以后再有类似事故发生。杨紫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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