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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分子宁玉宝已受到处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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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5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坏分子宁玉宝已受到处分
编者按:本报五月二十一日“读者来信”栏内发表了“蓬莱县领导机关应处理坏分子宁玉宝”一文后,中共蓬莱县委及蓬莱县人民政府立即着手处理这一问题。最近他们给本报来信告知处理结果,现将来信摘要发表如下:
编辑同志:我们在处理宁玉宝问题时存在着一个错误思想,就是想等到农村整党后来处理这类问题,因而对宁玉宝的问题采取了拖延应付的态度。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上还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对人民群众的事情不够负责。
宁玉宝敌我不分,包庇反革命分子宁玉璞,丧失立场。他领导群众赌博,影响生产;并非法扣押共产党员宁文永和群众宁玉玑。他自己不劳动,雇长工耕种,滋长了浓厚的剥削阶级思想。这说明他已完全蜕化变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条件,因此决定给以开除党籍的处分,并建议政府给以刑事处分。
中共蓬莱县委员会
编辑同志:蓬莱县人民政府在看到人民日报揭发宁玉宝的问题后,当即派法院干部进行调查,证实宁玉宝有以下错误:
一、包庇反革命分子宁玉璞,并接受其贿赂,严重丧失阶级立场。二、流氓成性,领导赌博,以致许多农民被逼得卖田卖地,影响了生产。三、蓄意报复,非法扣押干部、群众。现在政府已决定给以有期徒刑六个月的处分。
蓬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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