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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进一步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几点认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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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2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对进一步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的几点认识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韩培信
今年是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将为实现90年代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开端。当前,我们的经济建设和改革遇到了一些困难,在社会上引出了一些议论,认为改革受挫了,停滞了,甚至把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对立起来。这种认识很容易造成对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采取消极态度,不利于政治稳定、经济稳定和社会稳定。这里,我想结合在地方工作中碰到的一些问题,对进一步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是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的。当前深化改革的工作重点,应着眼于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使之协调配套
推进改革要有一个良好的经济秩序和较为宽松的经济环境;治理整顿不仅为改革的深化和健康进行创造必要的条件,而且它本身需要改革的配合。因此,决不能把治理整顿同深化改革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对治理整顿,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对深化改革,我们同样不能有丝毫的犹豫和动摇。
当前经济生活中有许多矛盾,错综复杂。治理整顿必然涉及多方面的问题,包括控制经济过热、增加有效供给的问题,实行货币紧缩和调整信贷结构、解决加强现金管理中的问题,整顿乱开“创收”的口子、攀比工资外收入的问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作出相互关联的决策措施。与此相适应,今后几年,改革必须围绕治理整顿来进行,深化改革目前不在于出多少改革新招,工作重点应着眼于完善已有的改革措施,使之配起套来。比如价格改革,只有同治理环境、企业改革、市场发育、宏观管理结合起来,与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相配套,才能取得预期效果。
当然,设计一个理想的严密的改革模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前一段改革的配套性差,从客观上看,是由于社会主义的经济改革还处于摸索阶段,没有现成的模式可袭,与经验不足大有关系。但是,也不能不看到主观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国情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对国力缺乏清醒的估计,在指导思想上存在急于求成的偏向,从而造成决策上某些失误。二是在推动改革中起重要作用的各个部门,在有些改革措施上,通气协调不够,甚至有些问题相互碰撞,使一些综合性的改革措施无法得到实施,成为改革配套的“中梗阻”。三是一些地方突出局部利益,强化了改革不配套的负效应。像前几年有些地方搞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类做法,也给改革的配套增加了难度。因此,重大改革措施出台,不能搞单刀直入,一定要注意协调配套。既要考虑治理整顿目标的实现,又要考虑地方、企业和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照顾中央和地方两方面的利益,发挥两个积极性。在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发生矛盾时,必须坚决服从全局利益,并注意采取微调措施,保护广大干部和群众在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中表现出来的巨大热情,保证政治、经济和社会大局的稳定。
在不放松控制物价上涨的同时,抓住时机逐步解决物价结构性矛盾,这是价格改革的必然取向,也是经济走上稳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前提
去年下半年以来,物价上涨趋缓,蔬菜等副食品价格稳中有降,部分日用工业品价格回落。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如下因素:1988年货币超量发行以及国民收入超分配的滞后影响,地方财政调控能力又十分有限;有些地方粮食减产,带来粮价上涨,影响生猪、禽蛋生产;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对下游产品价格的推动;商业部门特别是批发商业企业资金紧缺,影响秋后旺季市场的供应和备货;零售物价总指数起点高等等。这些因素的存在都给控制物价上涨增加了难度。尤其需要看到的是,在目前市场疲软的表象下,仍潜伏着总供给和总需求的矛盾,物价上涨的隐患并没有消除,而且由于生产滑坡和有效供给减少,这一矛盾仍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市场稍有波动,价格可能产生“反弹”,其严重后果应清醒认识到。因此,控制物价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不能丝毫放松。能不能稳定物价,不仅关系到改革的成败,而且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和社会的安定。在今后两三年甚至更长一个时期的治理整顿中,国家仍需适当集中物价管理权限,加强对国计民生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价格的管理,必要时仍应对某些已经放开的商品实行最高限价。地方政府理应采取相应的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国家控制物价上涨的目标得以实现。但是也应该看到,由于物价冻结、半冻结的时间较长,不合理的比价复归日益严重,不仅影响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价格的结构性矛盾也日益尖锐化并将引发一系列新的矛盾。因此,在宏观控制的前提下,应把控制物价总水平和价格的结构性调整有机结合起来。
看来,下一步价格改革应考虑首先解决好下面三个问题:
一是抓紧理顺工农业产品和农业内部产品之间不合理的比价状况。近年来,由于农村的日用工业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过猛,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有继续扩大的趋势。农产品内部价格的不合理和调整中的不协调,使粮价和棉价又陷入“低谷”,使粮棉生产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也减缓了农副产品价格指数向工业品价格指数靠拢的速度。
二是逐步解决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问题。要在控制总需求的同时,根据不同商品区别对待:对重要的工业生产资料,要有计划地逐步“并轨”,并纳入国家计划管理,切实管起来;对有些重要生活资料,可先保留“双轨制”再看一看,但必须缩小“轨距”,以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改善干群关系;对一般的生产资料,要有计划地放开。如此“三管齐下”,从而把“双轨制”的弊端和消极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是解决物价长时间冻结、半冻结积累的一批价格矛盾。这要区别对待,研究逐步解冻的办法。对市场反应敏感,会引起物价连锁上涨的重要商品,必须继续加强价格管理,保证其价格稳定,控制物价上涨的总水平;对一些小商品价格,市场供应丰富的商品价格,即使是必需品,也应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以刺激生产,减轻生产企业压力和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充分发挥国营大中型企业骨干作用和巩固壮大集体经济,同时注意保护和适度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但应加强调控和管理
前一时期,社会上有种倾向,认为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中出现的困难,是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下必然要出现的,社会主义改革已经走到尽头,只有“私有化”才是出路。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私有化”只能使中国成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附庸,这不但不能解决我们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也决不可能为中国人民所接受。建国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是我们现在和今后应该坚持的改革方向。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必须更加注重发挥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骨干作用。目前,大中型企业面临着许多困难,突出表现在:一是企业经营机制不科学,缺乏自主性和灵活性,在国家计划减少、市场调节扩大的情况下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二是留利水平低,社会负担重,除承受较高的税负外,还有近20种摊派,企业缺乏自我发展、自我积累的能力;三是多数企业承担较重的出口创汇任务,外贸出口普遍亏损,加之外汇留成不兑现,使这些企业的经济效益很差,有的连正常生产也难以维持;四是在宏观调控和紧缩过程中,对大中型企业缺少必要的保护性倾斜政策,资金、能源、原材料紧张的矛盾十分尖锐,外部经营条件的恶化,不但使企业技术、设备、人才优势难以发挥,而且半停产企业的涉及面迅速扩大,直接影响市场供给。因此,在治理整顿过程中,必须进一步认识大中型企业的主导地位,牢固树立只有搞好大中型企业才能稳定国民经济大局,才能增强国家经济实力和逐步实现现代化的观念,真正把它们搞活,通过大中型企业的发展带动整个经济的发展。
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是适应目前经济发展状况的一种重要公有制经济成份,必须继续扶持和引导其发展壮大。特别是乡镇企业,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些乡镇企业起步较早的地区,乡镇企业在整个工业经济中已居“半壁江山”,为支援农业、安排就业、繁荣经济、增加收入和出口创汇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几年乡镇企业的高速增长,对经济过热有消极影响。一些地方在重速度、轻效益的思想指导下,上了不少能耗高、质量差、效益低的项目;在一些企业中也存在管理水平低、经营作风差的现象,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整顿、改造和提高。这不仅是宏观经济调整的需要,也是乡镇企业发展到今天的内在需求。江苏近几年来已开始注意到这个问题,并在努力做这方面的工作。可以预期,通过这次调整,一大批企业一定能再上新台阶,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会更趋合理,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必然更加壮大,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也必然越来越稳固。
社会主义条件下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和有益的补充。从江苏情况看,个体和私营经济总产值仅占社会产值的2%,不可能左右国民经济,但它在活跃城乡市场,扩大劳动就业,更好地满足人们多方面的生活需求和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这可谓“有其不多,无其则缺”。当然,在允许个体、私营经济存在并适当发展的同时,必须加强对其调控管理。对违法无照经营、严重偷税漏税行为必须依法进行惩处。特别是在流通领域,个体、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范围应主要限制在零售环节。对于生产资料和重要的生活消费品,现阶段不宜放给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否则容易引起流通环节的混乱,不利于国家调节和控制市场。
走出目前的经济困境,必须既控制需求,又增加供给,并通过有保有压、调整结构、开拓市场、引导消费等途径来实现
实行治理整顿一年多来,已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多年来经济过热、比例失调积累下来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机制中的固有矛盾还没有触及,治理整顿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同时,在治理整顿中,也出现了市场销售疲软、一些企业产品滞销、工业速度回落过猛的现象。对此,必须认真研究、具体分析,积极寻求走出经济困境的办法,决不能掉以轻心。
要使经济走上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轨道,必须既控制需求,又增加有效供给,实现供求平衡。要继续坚持财政、信贷双紧政策,严格控制总需求。消除通货膨胀,更重要的是控制住货币发行这个总闸门,有效地控制货币流量。当前,特别要注意不要让1986年初的现象重现,因为怕生产滑坡而再度放弃紧缩政策,如果这一关把不住,必然要引起新一轮更剧烈的通货膨胀。这样治理整顿就会前功尽弃。要缓解供需矛盾,实现供求相对平衡,还必须切实增强有效供给的能力,否则很难避免经济跌入“滞胀”的陷坑,既影响了经济发展,又消除不了通货膨胀。增加有效供给,首先是增加能源、原材料的供给,保证这些行业的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发挥。但是,在目前市场供求仍然存在缺口的情况下,还不能把注意力仅仅放在上游产品的增产上,轻纺工业仍要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以缓解通货膨胀。因此,采取大规模地向基础工业倾斜、牺牲轻纺工业发展的策略是不可取的。同时,必须增加化肥、柴油、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增加这部分的供给,需要的投资并不大,但这关系到农业生产全局,作用却很大。农业生产稳定增长了,农副产品的价格就能稳住,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工业稳住了,整个经济也就基本稳住了。
目前,经济环境逐步趋于缓和,应抓住这个有利时机,因势利导,积极调整和改善工业结构。这既是宏观经济形势的需要,也是工业企业发展的内在要求。调整工业结构,要贯彻扶优限劣的原则,做到有保有压,有取有舍,扬长避短,兴利除弊。对经济效益差、消耗高、产品不对路的企业,应该坚决关停并转。地方政府更要有忍痛甩包袱的勇气,没有破就没有立,不付出代价是保不住全局协调发展的。调整工业结构,还特别需要注意调整工业的组织结构。前一时期,由于投资主体多元化和地方局部利益的分割,普遍出现了低水平重复投资的现象,削弱了规模经济效益。必须通过调整,解决好专业化协作和规模经济问题,提高工业生产水平和工业部门的整体效益。特别是乡镇企业,要引导其向为大城市、大工业配套和服务的方向发展。
必须十分重视并切实解决好市场疲软带来的一系列消极影响,尽快扭转生产滑坡的局面。从企业来说,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和开拓市场,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降低消耗,提高质量,调整结构,更新品种;继续搞好经济协作,加强横向联系,积极推销产品;更加注意发展外向型经济,扩大对外贸易,开拓国际市场。中央和地方政府,要制订相应政策,使信贷回笼部分地转向商品回笼,以适当刺激和引导消费;适当发放启动资金,尽快解决工、商、贸相互之间的“债务链”,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三角债”清查工作,以少量的资金增量搞活大量的资金存量;适当增加商业贷款并降低其利率,调动商业部门购进商品的积极性,增强商业部门“蓄水池”的功能,以利于搞活市场,并反过来促进生产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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