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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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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3
第3版(两会新闻)
专栏: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简称全国工商联)是中国工商业界组织的人民团体,民间的对内对外商会,各级工商联的全国性组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组成单位之一。长期以来,工商联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各民主党派一道参政议政,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是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
1949年,工商界作为一个方面参加了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和一届政协全体会议。1951年10月,周恩来总理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政治报告》中提出成立工商业联合会,随即召开工商界人士座谈会,商谈筹组事宜,并于次年组成全国工商联筹备委员会。1952年8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工商业联合会组织通则》,规定了工商联的组织构成和基本任务。在此之前,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各大中城市接收和改组了旧商会、工业会和同业公会,成立了工商联。各地工商联团结领导广大会员,进行爱国守法经营,协助政府恢复生产、稳定市场、开展税收、安排就业、协调劳资关系,对恢复国民经济起了促进作用。
1953年10月,全国工商联举行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宣告正式成立。在过渡时期,工商联认真参与中国共产党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讨论学习和国家经济建设方针政策的制订执行,配合党和政府贯彻和平改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方针和赎买政策,推动加工订货、统购包销和经销代销以至公私合营的开展,组织工商界接受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参加抗美援朝和五反运动,对促进社会生产、实现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建国以后,工商联的领导人直接参加了国家政权和人民政协的工作,有一批负责人担任了人民政权的领导职务。
1956年以后,工商联组织会员学习政治理论,进行自我教育,参加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竞赛和增产节约运动,提出了“听毛主席的话,跟共产党走,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口号。为体现党的政策,帮助解决少数工商业者生活困难,成立了工商界生活互助金委员会。
1979年,全国工商联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制定了“坚定不移跟党走,尽心竭力为四化”的行动纲领,紧密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任务,结合自身熟悉经济管理和企业经营、联系面广的优势,开展了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经济咨询服务、工商专业培训、帮助少数民族地区脱贫、联络海外工商界,以及兴办企业等工作,走出了新路子,做出了新贡献。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工商联吸收多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有关团体和人士入会,使会员构成发生变化,体现了我国新时期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特点;工商联借鉴过去经验进行组建同业公会工作的试点,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中日益发挥出积极作用。
1988年11月,全国工商联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工商联是统一战线组织和对内对外民间商会。主要特征是统战性、民间性和经济性的统一,具体体现为:广泛联系、团结海内外工商业界,发挥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桥梁作用,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前提下,代表工商业界的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大政方针、重大经济和社会决策的协商,特别是经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发挥民主监督职能;举荐人才参加国家政权机关,参加人民政协的活动;向会员和社会提供经济、技术、法律等服务和进行政治思想教育,促进振兴中华、统一祖国大业的发展。
全国工商联主办的出版物有《工商时报》和《中国工商》杂志。
全国工商联现有50多万会员,建立县级以上地方组织1700多个。
全国工商联第一、二、三届主任委员是陈叔通,第四、五届主任委员(主席)为胡子昂。现任主席荣毅仁,名誉主席胡子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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