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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对外开放的催化剂——人大代表白清才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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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4
第3版(两会新闻·体育)
专栏:

  内地对外开放的催化剂
——人大代表白清才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
本报记者 郑红深 阎晓明
提交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在沿海地区的代表中引起强烈反响,普遍认为修正案对扩大对外开放意义重大。那么,它在内陆省区有什么反映呢?为此,记者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代省长白清才。
白清才代表高兴地说:“修正案对于内陆省区的对外开放,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白清才告诉记者,改革10年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形式,已逐步由沿海地区向内陆省区推行。陕西省到去年底,已有合资企业149家,利用外资近5亿元。如秦联棉织实业公司,西古光纤光缆有限公司,都已成为初具规模的企业。
长期分管外贸工作的白清才说:“这个修正案对内陆省区具有更深一层的意义,因为内陆省区的投资环境相对沿海来说要差些。这主要表现在观念上。由于长期的封闭,内陆省区人们对合资企业的认识较模糊,有些人甚至认为是出卖主权。在处理合资企业问题时,有些人往往用旧的观念、老的办法来对待。”
白清才认为,修正案是在总结10年对外开放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作出的,一些问题更明确了,譬如董事长可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既考虑到中国国情,也更符合国际惯例,执行起来方便多了。
白清才最后说,修正案为来华投资的外商提供了更广阔的天地。我们陕西省有丰富的资源,外商投资的“硬环境”也正在逐步改善,修正案将成为内地对外开放的催化剂,相信陕西的中外合资企业会越办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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