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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中的巴林经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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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4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振兴中的巴林经济
徐伟
曾遭受数百年殖民统治的巴林,一九七一年获得独立后,致力于发展经济、振兴国家,取得了光辉的成就。
一九七一年以前,巴林几乎没有工业,许多人靠制陶器、纺织和采珠为生,国家十分贫困、落后。巴林探明石油以后开始建立石油工业,但经济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八十年代以来,随着石油国有化,巴林的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每年石油收入接近十亿美元。比起其它石油大国,这个数字不算大,但对巴林这个人口不到五十万的小国来说,却是颇为可观的收入。据初步勘察:巴林的石油储量约一点四亿桶,可开采十二年。除石油资源外,近年来,巴林还探明了天然气资源,储量为二千二百五十亿立方米,可供开采五十年左右。
巴林是海湾合作委员会成员国,但它不像其它海湾国家拥有丰厚的石油资源,因此,巴林政府一直注重因地制宜地发展多种经济。
引进外资,合资办企业是巴林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目前巴林的大部分企业为合资企业:最大的一家石油化工公司是与沙特阿拉伯和科威特合资兴办的,各持股三分之一,总投资约四点五亿美元,一九八五年开始投产,目前日产氨和甲醇各一千吨;国营制铝厂是与澳大利亚合资兴办的,巴方占股百分之七十七点九,澳方按协议将向制铝厂提供制铝原料二十年,一九八八年,该厂产铝一点八三万吨,预计到一九九一年将增至二十二万五千万吨;最大一家钢铁厂是由巴林政府、巴林实业家与日本和海湾诸国联合投资兴建的,资本约三亿美元,年产钢铁四百万吨。为了保护和鼓励巴林国民创办合资企业的积极性,巴林政府不久前颁布了商业法。该法规定:所有合资企业的股东必须是巴林籍人,如需引进外资和国外先进技术,巴林方的持股率不得少于百分之五十一,并须征得巴林商农部批准;外资使用期不得少于三年,如外资只使用巴林的设施,并不在巴林境内销售,可以缩短使用期限。
近年来,巴林的金融业不断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举足轻重,略次于石油工业。一九八三年是巴林金融业发展的鼎盛年,全国的金融单位达到一百八十三家,境外金融单位的总资产达六百二十七亿美元。由于受世界石油价格浮动的影响,一九八四年和一九八五年巴林的金融收入下降,先后有四家海外金融单位和五家银行办事处纷纷撤离,海外资产总额亦有下降。一九八七年底金融状况逐步好转,资产总额不断回升,去年已达六百三十四亿美元。巴林金融资金来源和流向主要是阿拉伯国家和西欧。巴林现已是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会的成员国之一。
巴林积极发展经济的另一个标志是致力于发展对外贸易。巴林资源较贫乏,大多数生产资料、工业原料以及人民的生活消费品大部须进口,年进口额约三十亿美元左右。巴林的主要出口商品是石油和石油化工产品,约占出口总额的百分之八十。其它还有铝锭、钢材以及金属制品等,年出口额约为二十五亿美元左右。除了进出口贸易外,巴林的转口贸易也十分活跃,最高年份转口额达一亿七千万美元,主要转口烟草、化工产品和机械等产品。一九八六年,巴林—沙特大桥竣工,这也为巴林对外贸易的发展提供了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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