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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将军在七月六日、十八日、二十一日行政性会议上发言摘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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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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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日将军在七月六日、十八日、二十一日行政性会议上发言摘要
【新华社开城二十六日电】朝鲜人民军及中国人民志愿军停战谈判代表团新闻处为使全国人民及世界人民明了在十八次行政性会议中我方的公正立场和建议及我方对于对方荒谬主张的驳斥的全部真相,特公布行政性会议中我方首席代表南日将军七月六日,七月十八日,七月二十一日发言摘要如下:七月六日我方首席代表
南日将军发言摘要
关于战俘释放与遣返的原则,停战协定草案第五十一款和第五十二款已有规定。第五十一款条文称:“本停战协定生效时,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战俘须尽速予以释放与遣返。此项战俘的释放与遣返,须按照本停战协定签字前双方所交换并校正的名单执行之”;第五十二款则保证战俘被遣返后,不再参加朝鲜战争,以便其根据协定回家过和平生活。这两个原则都是你方同意的,并且是你方在七月一日的发言中曾经加以强调的。
因此目前的关键问题是依据这两原则而要遣返的全部战俘名单应该如何校正的问题。我们认为这项校正工作的方针:第一、应该根据双方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所交换的战俘名单。在这一点上你方已经几次表示过同意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所交换的名单的基础上校正名单的轮廓。第二、这项校正工作所得出来的结果,必须符合保证战俘被遣返后不再参加朝鲜战争,以便他们回家过和平生活的规定。
根据上述两个遣俘原则和校正名单的方针,我方已经几次提出了将战俘分类校正的原则:双方所俘获的外国武装人员即联合国军或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全部遣返回家。双方所俘获的朝鲜武装人员,即南朝鲜军或朝鲜人民军被俘人员其家在原属一方地区者,全部遣返回家,其家在收容一方地区者,可以许其就地回家,不必遣返。在我方最初提出这个原则之后,你方并没有表示反对,并且曾经在四月一日承认“可能十一万六千能更近似地表示出交换数量的大小”,可见这一条原则是成立的。
但问题不仅在于这条分类原则,并且在于你方四月十九日校正名单所得出的数字和你方承认可能接近的数字相差太远,因而是无法接受的。因此我方现在提议根据这个分类原则,来将战俘重新分类,并重新校正名单。我方上次校正名单所得出的概数是一万二千,当时你方曾经承认在我方校正所得的这一名单中,联合国军被俘人员已经全部被包括进去了。为此我们提醒你方在你们这次重新校正名单时,我方的两万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必须全部被包括在名单之内,然后你方应该将你方所收容的朝鲜人民军被俘人员重新分类,使家在我方地区者,得以回家过和平生活。这样校正后的名单数字,无论如何不会接近于你方所提的七万数字,而只会接近于你方所承认过的接近于交换数目的大小的十一万的数目。只要你方所提出的校正名单是一个接近实际的数目字,并包括两万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遣俘问题就可以解决。
七月十八日我方首席代表
南日将军发言摘要
你方在七月十三日所提出的遣返战俘八万三千人的概数及其分类比例和处理方案,既违反了停战协定第五十一款和第五十二款所规定的原则,又不合于我方根据分类原则所要求的一个切合实际的,并必须是包括两万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在内的概数,而且还包藏着你方不可告人的企图,因此这是一个绝对不可以被接受的提案。
本来停战协定第五十一款明明规定:“本停战协定生效时,各方所收容的全部战俘须尽速予以释放与遣返。”其所以要在协定签字前双方进行校正名单的原因,就是要使战俘的释放与遣返能适合于协定第五十二款的规定,保证他们不再参加朝鲜战争,以便回家过和平生活。为实现这两款协定的规定,首先要解决一个前提,就是进行校正或重新校正的名单,必须根据双方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所已经交换的名单,否则就失去了法律的根据。但你方这次提出的概数八万三千人却根本抛弃了这个前提,而仍然和你方四月十九日校正名单所得的概数七万人相近。这证明你方并未具有诚意按照协定的第五十一和第五十二两款规定的原则来解决战俘遣返问题。
为保证上述两款协定的具体实施,我方又曾进一步地提议,按照双方被俘人员的国籍和地区将双方交换的战俘名单重新分类。依照这一原则,我方已经对你方交来的十三万二千人名单中的朝鲜人民军的被俘人员家在南朝鲜者,许其就地回家,不必遣返。照你方的估计,这一数字约为一万六千人。在这一点上,你方也曾经在四月一日承认校正名单的结果“可能十一万六千能更近似地表示出交换数量的大小”。但你方这次提出的概数八万三千人却和你方所曾经承认的近似数字十一万六千人相距甚远。这也证明你方并没有诚意在双方可以妥协的原则上达成协议。
尤有甚者,你方这次提出概数分类,在朝鲜人民军的被俘人员中有七万六千六百人,约占名单中家在我方地区的九万六千名朝鲜人民军被俘人员的百分之八十,而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被俘人员中仅有六千四百人,占名单中两万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的百分之三十二。两者相较,不仅概数和应被遣返的数字相差甚大,就是两类人数的各自遣返比例,也相距甚远。显然你方在这一问题上企图耍花样,我要明告你,这种花样是绝对达不到目的的。
你方这次提出的方案,将你方提出的概数以外的应被释放和遣返的战俘列为所谓“非被遣返者”,要我方去参加对他们的联合征询,实际上就是企图使我方承认你方实行所谓“甄别”的结果,并和你方一起去进行所谓“再甄别”。你方这种企图是一定要失败的。我方根据一九四九年日内瓦战俘公约的精神,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所谓“甄别”,或类似甄别的征询。我方所同意的只是在停战协定中规定的在停战协定签字后对双方应被遣返的全部战俘进行联合访问。你方并曾经企图将你方提出的名单概数以外的应被释放与遣返的战俘强令接受形式上的宣誓,然后就宣告释放。这在实际上就是要将这批朝中战俘用所谓释放的名义转交给李承晚、蒋介石,并迫使他们去参加扩大的朝鲜战争,而不得回家过和平生活。你方这种企图不仅违反了协定第五十一和第五十二两款的原则,而且也违反了一九四九年日内瓦战俘公约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一九四九年日内瓦战俘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宣誓释放的办法,必须在战俘所属国家的法律允许和同意及并非强令战俘接受的情况下,方得采取,而战俘释放后应即送回其所隶属的国家。我现在明告你,我们朝中两国既无此种法律规定,也从来没有以这种同意通知你方,因此你方没有任何根据采用这条规定。如果你方不顾我方的反对,而强令战俘接受你方这种撕毁日内瓦公约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办法,那么,你方就是决心破坏停战谈判,一切责任必须完全由你方负担。
最后,你方这次方案是在美国空军狂轰滥炸了与朝中两国人民和平生活有密切关系的鸭绿江水电站及和平城市的平壤之后提出的,你方企图以这种所谓压力,取得你方在会议桌上所不能取得的东西。我应该明告你,朝中人民和他们的武装力量在你方这种残暴的轰炸之下,只会愈战愈强,而决不会对你方这种不公平不合理的提案屈服。凡是你方在战场上不能取得的东西,你方在会场上同样也绝对不能取得。七月二十一日我方首席代表
南日将军发言摘要
你们须知协定草案既然规定全部遣返的原则,你方所谓“不得强迫遣返”的主张即已不能成立。你们所谓“不得强迫遣返”的主张是“最后的、坚定的、不能改变的”恐吓滥调,对我方不发生任何作用。谁都知道目前阻碍朝鲜停战的只是一个遣俘问题。甚至你方自己也已在七月一日公开承认目前“唯一余下的问题就是遣返战俘的问题”。但现在你方竟又出尔反尔,提出所谓机场问题来为你方坚持任意扣留战俘的无理要求辩护。这根本是不值得一顾的。这只能证明你方在战俘问题上的无理立场已经到了不能予以辩护的地步。
你方荒唐而无理地编造一个完全虚伪的名单,将要被遣返者和所谓要被“直接释放”者都包括在内,企图以此来掩盖你方大量扣留我方被俘人员的真相。这是绝对办不到的。而且在这里,你方故意不提一万三千六百名中国人民志愿军被俘人员。你们究竟打算对他们进行什么阴谋?必须指出是由于你方的要求,双方在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交换了各自收容的战俘名单。事实上这是七个多月来讨论战俘问题的基础,而你方也曾不止一次同意以这一名单为基础重新校正名单的轮廓。我方为了促使在合理程度上适合双方要求的解决,建议根据草案五十一款和五十二款的原则,按双方战俘的国籍和地区,对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八日双方交换的战俘名单进行重新分类和校正。这是我方的一个重大的协商努力。现在你方不仅拒绝我方进行重新分类和校正名单的建议,并且还企图片面处理在你方收容下的我方被俘人员,这是绝对不能容忍的。为了解决战俘遣返问题,必须重新校正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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