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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第十一届亚运会组委会 就“纪念币”的生产经营联合发出通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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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9
第3版(综合)
专栏:

  中国人民银行、第十一届亚运会组委会
就“纪念币”的生产经营联合发出通告
本报讯 中国人民银行、第十一届亚运会组委会近日就“纪念币”的生产、经营联合发出通告。通告指出,目前社会上一些企业把生产的亚运会铜章或镀金章等工艺品称之为“纪念币”,造成了混乱。实际上,纪念币是带有面值的国家法定货币,发行货币、包括纪念币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经国务院批准,第十一届亚运会金、银纪念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中国造币公司生产,中国金币总公司国内外经销,其他任何单位无权生产、经营。
通告强调指出,将一些企业生产的铜章、镀金章等工艺品称之为币是错误的,应予纠正。伪造纪念币和经营伪造纪念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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