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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庭裁决波因德克斯特有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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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9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美法庭裁决波因德克斯特有罪
新华社华盛顿4月7日电(记者何大隆)美国联邦特别法庭今天作出裁决,宣布前总统里根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波因德克斯特在“伊朗门”案件中犯有阻碍国会调查、对国会说谎和销毁政府文件等5项罪行。但被告律师表示不服裁决,将进行上诉。
联邦特别法庭对波因德克斯特案件的开庭审理是3月5日开始的。被告律师争辩说,波因德克斯特在1985年至1986年期间发生的“伊朗门”事件中的所作所为是执行里根总统的指示,并非“擅自行事”,在事件败露后的所作所为也系“奉命行事”,以“保护上司”,这些都有白宫文件和里根的日记为证。
然而,里根行使他所享有的“行政特权”拒绝交出有关日记,并在录相作证中以“回想不起来了”或“记不清了”等借口,规避一切要害问题。因此被告律师认为法庭的裁决不公。
法庭对波因德克斯特的最后审判将于6月11日进行,他可能被判长达25年的徒刑和125万美元的罚款。
“伊朗门”事件是“水门事件”后美国政界的最大丑闻。经过3年又4个月、耗资2000万美元的调查,对9名被告的审理工作至此已基本结束。然而“伊朗门”案件似了未了,里根总统1985年至1986年期间是否知道或批准手下官员向伊朗秘密出售军火,以换取伊朗释放被扣在中东的美国人质,而后又将出售军火所得资金转而支持尼加拉瓜反政府武装的活动,以及事情败露后,里根总统是否曾指示手下官员隐瞒实情,欺骗国会,至今仍是个疑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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