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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决定实行总统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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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09
第4版(国际新闻)
专栏:

  民德决定实行总统制
新华社柏林4月5日电 5日在这里举行的民主德国第10届人民议院第1次会议,一致同意撤消国务委员会机构和废除国务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并决定设立总统制。
据报道,这次会议对民主德国宪法作了修改和补充。在一项新条款中规定,新总统选举前,由人民议院主席团和人民议院主席分别代行国务委员会和国务委员会主席的职权。
国务委员会是1960年设立的。根据1968年4月民主德国宪法规定,国务委员会主席为国家元首,对外代表国家,任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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