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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居民身份证社会效益明显 利于社会管理工作 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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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1
第3版(综合)
专栏:

  使用居民身份证社会效益明显
 利于社会管理工作 增强群众法制观念
新华社北京2月10日电 (记者周立宪)去年9月15日开始在全国实施使用和查验居民身份证制度以来,群众的带证率明显提高,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使用和查验居民身份证制度的实施,加强了社会管理工作,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在办理涉及个人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权益的事务时,广大群众主动使用居民身份证,发挥证件的社会效益。据北京、上海、四川、吉林等省、市对部分地区的调查,带证率都在70%以上。北京市朝阳区查验居民证时,带证率达90%。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促使一些尚未办理申领手续的人积极申领证件,提高了发证率。
实施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制度以来,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制度。中国民航局、银行系统分别制定了旅客凭居民身份证乘飞机和客户凭居民身份证使用“长城卡”的具体办法。一些地区在办理招工、邮电、银行、婚姻登记、交通管理等业务中,开始使用居民身份证,大大方便了工作。
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查获了一批违法犯罪人员,破获了一批案件。去年9月1日开始实行查验制度的北京市,到9月21日便通过查验工作,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100多人,侦破各类案件259起,处理治安问题和交通违章166000多件。去年10月,吉林省长春市公安机关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中,查获一起诈骗600多万元的特大案件,主犯及其同伙全部落网。
为配合居民身份证的使用和查验,公安机关制发了临时身份证,为常住户口待定人员、尚未领到居民身份证或证件丢失、损坏的人员提供了身份证明,堵塞了居民身份证使用和查验中的漏洞。一些城市通过查验居民身份证,强化了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管理,清理了一批盲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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