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1阅读
  • 0回复

煤中掺假严重 非法经营当罚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4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监督哨

  煤中掺假严重 非法经营当罚
最近我省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了37家个体运输户的营业情况,发现他们在承运1485.5吨煤炭过程中,掺入矸石328.5吨。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一次突击检查中,发现有关人员向煤里掺矸石9.6万吨,掺水1400吨。对此,枣庄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曾查扣了运送矸石的机动车60辆,追回非法所得及罚款57万元,没收粉碎矸石用的电动机31台。但是,我省一些地方至今仍未刹住这股歪风。为了获取暴利,有些挖煤的、运煤的、倒煤的个体户都在煤中掺假,有时煤中掺入的杂物竟达70%。枣庄市每吨矸石的售价曾卖到30元,有的村成了矸石产销专业村,有些个体户很快成为万元户、数十万元户。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马钦超 孙钢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