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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待上访人的非分要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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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7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应答

  如何对待上访人的非分要求?
你报3月17日第六版刊登了《如何对待上访人的非分要求》这一征答题后,我调查了我市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现作出应答。
我市有关部门在处理上访人非分要求的问题时,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动之以情。我市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站在党的立场上,坚持为人民服务的观点,满腔热情地对待上访者,以心换心,以情感人。安平镇吴正坤原是一个煤矿的采购员,为一些非分要求,多年上访不休。市有关部门立案复查了他反映的问题,证实吴正坤确实受到过一些不公正的对待。有关同志一方面对他的不幸遭遇表示同情,另一方面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解释和疏通工作,使他深受感动,放弃了原先提出的补发工资和补偿精神损失费5000元等非分要求。结案后,吴正坤还给有关部门送来一块镜屏,表示谢意。
晓之以理。有些上访者由于不了解党的某些具体政策,提出一些过高要求。有关部门对他们晓明大义,以理服人。田心乡村民杨洁光于1986年退伍回乡后,没有被安排在城里工作。为此,他连续两年上访,花去上访费1000多元,要求安排工作,闹得有关部门无法办公。后来,有关部门对他讲清了党和国家的政策,并对他进行政纪、法纪和理想的教育,终于使他安心农村工作,放弃了非分要求。
绳之以法。有些上访者为了满足其非分要求,经常到有关部门无理取闹,纠缠不休。他们不听接待人员的劝说,不理接待人员的解释,有时还大吵大闹,甚至谩骂殴打接待人员。对于这些人,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理。斗笠山镇聂绍光因收购赃物受到处分。他拆卖了自己的房屋后,便四处上访。市里考虑到他家的实际困难,给他家重建了新房。但是,聂绍光得寸进尺,先后霸占集体茶场,打砸政府机关,结果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他装病保外就医,携带妻子儿女继续上访,肆意冲击政府机关,法院依法判处聂绍光有期徒刑5年。
湖南涟源市委宣传部 李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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