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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制宣教工作会议提出 第二个五年普法工作明年开始 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学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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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8
第1版(要闻)
专栏:

  全国法制宣教工作会议提出
第二个五年普法工作明年开始
重点对象是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和学生
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新华社记者张宿堂、本报记者晓渡报道:为期4天的第三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结束。会议提出,将从1991年起,开始第二个五年普法工作,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继续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的宪法观念和法制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推动各项工作的依法管理,把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制轨道。
据了解,第二个五年普法规划将以学习宪法为核心,每年集中一段时间深入学习宪法,有针对性地选学“十法一例”的有关内容,有计划、有步骤地普及有关专业法律知识,做到学法与用法相结合,促进依法管理。第二个五年普法重点对象是: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的领导干部,国家执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大、中、小学校的学生。
这次会议期间,来自全国各地的250多名宣传、司法干部回顾了五年来普法工作的情况。他们认为,普法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尤其是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普法工作才能取得好效果。
参加会议的许多同志认为,各级党委、政府和人大应当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要实行统一管理、分别实施、条块结合、分类指导的原则,充分发挥主管机关和各专业部门两个积极性。
中宣部常务副部长徐惟诚在总结报告中说,普法教育是为了把法律交给人民,法律教育必须同时也是民主的教育,是启发民主意识、传授民主知识的教育,而决不仅仅是守法的教育。他说,法制宣传教育要为稳定大局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的关键是培养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观念。
徐惟诚认为,在法制宣传教育中,要始终抓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重点,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广大干部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意识和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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