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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稳定发展 加强法制宣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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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18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围绕稳定发展 加强法制宣传
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众多的大国里,开展普及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是法制建设史上的一项创举。自从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5年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以来,全国城乡广泛开展了学习以宪法为主的十法一条例的活动,通过普及法律常识,我国公民初步有了法律意识,不同程度地树立了法制观念,开始有了依法管理各项事业的观念,为今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打下了初步基础。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和国家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也是长期的战略任务。要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社会主义法制是集中体现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内容。深入普法,要继续组织干部群众学习我国的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它的全部内容,从国家政权的性质、国家机构的组织形式,以及各项基本原则,都明确体现了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宪法关于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规定,确立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宪法还全面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公民应该依法行使这些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同侵犯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同时,在行使宪法和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力时,也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干部和群众全面学习并掌握了宪法的基本知识,就能明确自己对国家和社会所承担的责任,就能在社会生活中自觉地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定团结。
当前,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没有稳定,无法保障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进行,无法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而政治的稳定、经济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必须以法制作保障。因此,在深入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中,一定要紧紧围绕稳定这个主题,把工作步步引向深入。
在进一步普及法律知识的工作中,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还要结合学习各项与本职工作以及个人生活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知识,从而提高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依法治理各项事业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逐步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
普及法律常识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涉及面广,难度也很大。在过去几年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为普及法律常识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可喜的成效。在今后几年的普法工作中更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领导和有效监督。这次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了过去几年普法工作的经验,讨论制定出第二次普法工作的五年规划。在过去几年的普法工作中,各地区各部门涌现出一批积极宣传法律常识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很好地运用这些典型,推动面上的工作,努力完成普法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各项要求,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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