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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店门 设点摆摊 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洛阳国营副食业参与农贸市场竞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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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走出店门 设点摆摊 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
洛阳国营副食业参与农贸市场竞争
本报讯 据今天出版的《市场报》报道:城市建起了农贸市场,国营副食商业如何发挥主渠道作用?河南省洛阳市副食业经过几年摸索,走出一条较好的路子:走出店门,到农贸市场去设点、摆摊。
开放农贸市场,无疑是把国营副食商业推到市场竞争之中,使之与农贸市场共同担负起保障城市居民菜篮子供应的任务。在竞争之初,菜农和个体商贩以进货批量小,商品鲜活细嫩,服务殷勤周到获得优势。尽管农贸市场菜价比国营商店贵百分之十至五十,仍然生意兴隆。然而,农贸市场也存在不少问题。因为是个体经营,蔬菜上市量和价格起伏都较大,加重了居民的负担。当时主管财贸工作的副市长韩西英深入基层菜店调查,发现按统购统销体制建立起来的国营菜店及门市部,缺少经营灵活性,有些网点也较偏僻,无力与农贸市场竞争。要发挥国营菜店的主渠道作用,必须促其灵活经营,包括走出店门,到农贸市场去。
一九八七年三月,洛阳市在主要的农贸市场建起十三个国营菜店。菜店建成,却没人敢去经营。为打消职工们的顾虑,韩西英动员几位干部对七一路农贸市场的国营菜店作示范承包。承包一个月,卖菜五万公斤,获毛利四千五百元,纯利润一千元。从实践中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市政府认识到国营菜店不仅能够在农贸市场立足,而且能更好地平抑农贸市场菜价。为扶持国营菜店在微利经营中保障供给,他们制定了“包死利润基数,定额上交,亏损自补,超额全留”的承包责任制,鼓励职工及郊区菜农承包。他们免去了国营菜店在农贸市场中的营业税、市场管理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并给每个菜店配备一辆汽车,免收百分之五十的汽车养路费。进入农贸市场的国营菜店以平抑物价、保障供给为己任,很快稳定了物价,搞活了自身。目前,农贸市场中的国营菜店由十三个扩大到二十五个。从今年起,洛阳市又让国营蛋禽肉果商店、粮油商店走出店门,平抑农贸市场肉禽蛋、干鲜果品的价格。据洛阳市有关部门统计,一九八五至一九八九年,洛阳市蔬菜公司年经营量由三千多万公斤上升到六千多万公斤,占社会总上市量的比例由一九八五年的百分之二十六上升到一九八九年的百分之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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