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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 天津实行农村党员目标管理 80%以上的党员能较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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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2
第3版(综合)
专栏:

  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
天津实行农村党员目标管理
80%以上的党员能较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本报天津电 记者梁小琴报道:天津市郊区县各级党组织在农村实行党员目标管理,努力使广大农村党员不仅成为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带头人,还是建设农村精神文明的排头兵和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贴心人。农村群众说:“给钱给物,不如建个好支部。”
天津共有农村党员12.1万名。针对农村党员大多分散经营不便集中的特点,天津市于1988年开始对全市农村党员实行目标管理,制订的党员目标都与本村的经济任务如粮食征购、副食品上市、兴修农田水利等挂钩,与解决农村难题相结合,让广大党员在遵纪守法、移风易俗、计划生育及房基地纠纷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对于党员目标实现情况,农村党支部做到每月记实,季度讲评,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评议的结果与乡镇党务干部的政绩、村支部的经济利益以及民主评议党员挂钩。
在目标管理中,武清县石各庄村50多岁的老党员李山林利用自己丰富的种地、养殖经验,联系了两个贫困户,帮助他们种瓜、养猪,传授各种诀窍。一年时间,使这两户每户收入达3000多元,摆脱了贫困。脱贫致富的农户逢人便说:“我再不好好干,对不起党支部,对不起帮我的党员啊。”
1989年,全市有29万人次党员参加义务奉献,68%的农村党员参加了党员联系户活动,他们联系了217862户农户,其中,54328户贫困户已摆脱了贫困。据统计,全市能较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已达81.99%。
集教育、管理、监督于一体的目标管理,使农村党员管理教育趋于科学化、制度化,增强了农村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天津农村的群众普遍反映,现在的农村党员关心集体的多了,只顾自己的少了;办事公道的多了,营私舞弊的少了;办实事的多了,混日子的少了。
去冬今春,全市87.7%的农村党员在目标管理的基础上进行了民主评议,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占78%,其中13%被评为优秀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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