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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采金事件责任者受查处 涉及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共37人,其中副厅级1人,县级3人。目前已作出处理的有23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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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3
第3版(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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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采金事件责任者受查处
涉及青海省国家工作人员共37人,其中副厅级1人,县级3人。目前已作出处理的有23人
新华社西宁4月23日电 (记者孙宁海)青海省监察厅最近作出决定,对在可可西里采金事件中犯有错误的格尔木市及青海省有关单位的责任者给予政纪处分。格尔木市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杨文山、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韩得祥、格尔木市黄金开发公司副经理兼市黄金派出所副所长荆智谋被撤职。他们的经济犯罪等问题正由司法机关审理。格尔木市副市长史毅受到行政降级处分。
据青海省监察厅厅长介绍,格尔木市政府有关领导人员对可可西里采金事件负有直接的主要的责任。他们严重违反国家《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对黄金矿产实行保护性开采的规定,擅印、滥发个体采金证,把集体采金变为个体采金,使实际采金人数达3万多人,擅自决定将采金面积扩大到1000平方公里,远远突破省里规定的1万人和40平方公里的试采规模。特别严重的是,他们让马生福、冶尕果、冶廷玉、哈岩四个金把头担任金场管理委员会的负责人,掌握金场的发证、开采、管理、收金等权力,并无偿发给每个金把头300张采金证(价值14.1万元)作为管理费,造成采金管理工作的极度混乱,从而诱发了严重的经济犯罪活动。
这位厅长说,格尔木市采金工作顾问杨文山,直接参与在西宁地区办理采金手续的工作,他收受巨额贿赂,直接介绍安排近3000名采金人员,对可可西里采金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格尔木市政府顾问韩得祥,利用曾当过格尔木市市长的影响,插手采金工作,联系采金人员指标,勾结金把头冶尕果,为其索要在清理金场中被依法收缴的枪支等,并将自己手中的手枪和子弹提供给金把头。韩得祥还非法买卖黄金,受贿行贿,把采金证拿给他的儿子去私下倒卖。荆智谋受贿行贿,玩忽职守。他勾结4个金把头对他们委以要职,把金场交给他们管理;擅自决定乱印滥发个体采金证,超额接收个体金农。史毅主管采金工作,不认真传达、贯彻省黄金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将金场交给金把头管理。他放弃领导,对采金证的印制发放不闻不问,并直接介绍采金人员835人,对可可西里采金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据了解,可可西里采金事件涉及青海省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共37人,其中副厅级1人,县级3人,科级8人。到目前,已经作出处理的有23人。对该事件的其他违法违纪人员,有关部门正在抓紧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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