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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会见各国法律界人士 祝贺世界法律大会获得成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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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7
第1版(要闻)
专栏:

  李鹏会见各国法律界人士
祝贺世界法律大会获得成功
据新华社北京4月27日电 (记者杨国钧)刚刚结束对苏联正式访问于今天上午返回北京的国务院总理李鹏,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通过法律维护世界和平中心”主席赖恩以及出席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的部分贵宾。
李鹏首先对参加会议的各国朋友表示欢迎,对会议的成功表示祝贺。
李鹏认为,会议围绕和平与发展这一主题通过了“北京宣言”,是十分明智的。他表示相信,会议通过的这个文件将载入法律界的史册。
李鹏强调,中国政府十分重视法律建设,在这方面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法规。“我们将继续努力,使管理国家的职能纳入法制轨道。”
李鹏说,尽管各国的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历史和文化传统有所不同,但在法律问题上可以求同存异,相互交流,相互借鉴。
他说,中国各级政府在具体案件审理上从不干预法院的工作,而是尊重法院并配合法院工作。法院与政府之间的合作是好的,因为政府与法院工作的共同目标都是为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谈到发展问题时,李鹏说,目前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须妥善解决南北关系问题,使世界上绝大多数人能公正、平等并幸福地生活。为此,李鹏强调,不仅要建立世界政治新秩序,还要建立世界经济新秩序。他希望法律界人士在这方面作出努力。
赖恩代表各国人士讲话。他说,今天上午结束的第十四届世界法律大会是历届法律大会中最成功的一次会议。他希望这次会议能有助于中国的改革和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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