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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家人——记全国优秀妇女干部刘翠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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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6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娘家人
——记全国优秀妇女干部刘翠兰
云献科 朱广正
全国优秀妇女干部、“三八”红旗手,陕西岐山县妇联主任刘翠兰,被当地妇女称为靠得住的娘家人。
刘翠兰一走上妇女工作岗位,就常常遇到一些妇女诉说受歧视、虐待或者受包办买卖婚姻的遭遇。她立志在自己的岗位上,为妇女的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而努力工作。并运用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一天,麦禾营乡杨柳村妇女李格侠,到县妇联含泪诉说:丈夫在四川等地放蜂几年不回家,同一女青年非法同居,丢下她和孩子不管。听罢李格侠的诉说,刘翠兰立即和妇联干部一起,多次到李格侠所在村调查,并根据李格侠提供的情况和线索,及时与四川省简阳县妇联联系。
在简阳县妇联的协助下,了解到李格侠的丈夫在外省与一女青年非法同居的事实。随后,刘翠兰将调查材料转交给县检察院,建议立案查办。县检察院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查清了案情,依法将李格侠的丈夫捉拿归案,岐山县人民法院以重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半。
在农村,寡妇再嫁,常常遭到一些人的冷潮热讽,引来各种流言蜚语,并且会碰到来自社会各种关系的干涉。
孝陵乡刘家原村中年妇女炊会平,1984年她的丈夫病故后,她和两个孩子相依为命,生活十分艰难。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她鼓起勇气,决定招夫养家。可是,消息一传开,立即遭到公公一家人的百般阻拦。公公家人刁难说:“除非让出全部家产、男方再拿出1000元钱,否则就别想。”村干部来到炊会平的公公家讲解婚姻法,仍无济于事。炊会平痛苦万分,后经邻居的帮助,她抱着一线希望来到县妇联,要求“娘家人”为她作主。
刘翠兰听了炊会平的诉说后,同县妇联、乡妇联的同志一道,多次到刘家原村调查了解,帮助炊会平做工作。她对炊会平的公公和家人说:炊会平的再婚是受法律保护的,干涉她的婚姻自由是违背法律的。与此同时,刘翠兰还通过炊会平公公家的亲朋好友,让他们做炊会平公公家的工作。在县、乡妇联的帮助下,炊会平终于找到了如意的丈夫,重新建立了幸福家庭。
刘翠兰用自己的模范行动,赢得了妇女姐妹们的爱戴,她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和奖励。去年,她荣获全国优秀妇女干部和全国“三八”红旗手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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