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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笑不能 欲哭无泪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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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6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国外剪影

  欲笑不能 欲哭无泪
陈封
英国《泰晤士报》载:伦敦西南的萨里郡法院不久前审理了一件猫狗案。原告是1只名叫希巴的雌狗,“控告”1只名叫斯莫基的雌猫犯了伤害罪。当然,猫狗不能作人语,法庭中的舌战便在双方的主人间展开。
其实案情很简单,叫做斯莫基的猫某天从树丛中蹿出来抓伤了雌狗希巴的后爪,“它吓得狂叫。它的后爪被撕裂,到处是血。它的叫声惊动了四邻。”狗主人要求猫主人赔偿希巴医疗费350英镑和其他损失。当然,猫主人大力反驳,并百般为自己的宠物斯莫基辩护。庭审之后未立即宣判,法官经过认真考虑,最后书面通知狗主人说他因证据不足已败诉。狗主人不服,说是要依据法律上诉,以保障希巴不受伤害的权利。
可就在同一天的《泰晤士报》上还有一条报道:据英国禁止残酷对待儿童协会的一份报告说,到1989年9月为止的1年中,有5.4万名儿童遭到各种形式的虐待,包括毒打、抛弃、精神虐待和性迫害,其中36%是5岁以下的孩子。这些不幸儿童的受害情况都是查有实据的,但很多犯有伤害罪的人并未受到法律制裁。
以上是从一份英国报纸转录的两则发生在英国的新闻。
读后令人感到心中不是滋味。堂堂法官审理猫狗讼案,代理人按照司法程序当堂辩论,已够可笑的,然而使人笑不出来;那么多儿童受迫害,他们的人身安全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够可悲的,却使人欲哭无泪。因为人们透过这两则新闻看到人类正常的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被扭曲到这种程度,只能觉得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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