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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签订一九九○年换货协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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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7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中朝签订一九九○年换货协议
新华社平壤4月26日电 (记者张锦芳)中朝两国政府今天下午在平壤签订1990年相互供应货物议定书。中国经贸部副部长吕学俭和朝鲜贸易部副部长宋喜哲分别代表中朝两国政府在议定书上签字。
朝鲜国家副主席李钟玉今天下午在平壤万寿台议事堂会见了以吕学俭为团长的中国政府贸易代表团。李钟玉副主席在会见时对朝中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互换货物问题达成协议表示满意,并指出,中国人民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和开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取得了巨大成就。对此,朝鲜人民感到由衷的高兴,并祝愿中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取得更大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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