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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县交通事故何其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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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4-27
第6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龙山县交通事故何其多
今年一二月,我州龙山县发生九起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死亡43人,重伤11人,轻伤38人。龙山县交通肇事如此严重的重要原因是:
有法不依。近年来,龙山县有23起重特大交通肇事案应依法报捕、起诉,但有关部门对其中的19起作行政调解处理。如有一个派出所的民警于1989年10月无照驾驶吉普车,撞死一人,影响极坏。结果,他只被行政拘留15天,罚款100元而了事;贾市乡一个个体司机于1989年12月违章用手扶拖拉机运送乘客,摔死一人。有关部门只责成他为受害者购棺木一副和付3000元的补偿费就了结了。
管辖不明。这23起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中,农机肇事就有15起,占65.22%。目前,这个县的农机肇事案件不知该由谁受理?县公安局认为,交通肇事案件,应由交通民警中队管。交通民警中队却说,他们只分管汽车,不管农机。而农机监理站没有侦查办案权,发现农机肇事案件,只能作调解、罚款处理。 
处罚不严。人们总认为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一些单位领导人,对部属的交通肇事犯罪行为姑息偏袒,想方设法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关部门对交通肇事犯罪一般处罚较轻,存在着打击不力的问题。少数公安干警也认为,受理交通肇事罪,花力最大,收效最小,多办不如少办,少办不如不办。从去年到今年,龙山县尽管发生许多重特大交通肇事案件,但没有依法追究过一起。
建议龙山县有关部门采取行动,杜绝这类悲剧的发生。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向邦柱 龙尔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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