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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当局正式表示 准许各级民意代表到大陆探亲访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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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02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台湾当局正式表示
准许各级民意代表到大陆探亲访问
新华社香港五月二日电 据台湾报纸报道,台湾当局正式表示准许各级民意代表赴大陆探亲及访问。
台湾“行政院大陆工作会报”四月三十日通过一项“台湾地区各级民意代表赴大陆地区探亲及访问”的申请,准许台湾各级民意代表以个人身份申请前往大陆探亲及访问,探亲的亲等范围、次数限制及停留时间等均与一般人民有关规定相同。此外还规定民意代表不得代表所属机构,也不得以所属机构的名义组团前往大陆。
台湾各级民意代表包括“中央民意”代表、“国民大会”代表、“立法院立法委员”、“监察院监察委员”,以及“省(市)议会”代表、“县(市)议会”代表、“乡(镇、市)”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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