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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残志坚——记离休干部、调解委员刘黎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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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03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身残志坚
——记离休干部、调解委员刘黎明
离休干部、山东栖霞县桃村调解片长刘黎明以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无私的奉献精神,巧断千家万户的家务事,受到干部群众的称赞。
今年67岁的刘黎明,在辽沈战役中失去了左腿,被评为一等残废。1970年从辽宁省辽阳县离休回到家乡山东省栖霞县,1971年开始做民事调解工作。当时,亲朋好友劝他说:“你是老干部,为何放着清福不享?”可刘黎明想,调解工作虽然平常,却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这是共产党员应该做的。于是,他先后花了40多元钱购买了法律书籍孜孜不倦地学习起来。
刘黎明还经常向群众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去年9月,村民孙厚班和孙厚京两家为争用牲口发生了纠纷,并动了干戈。孙厚班受伤住了一个月医院,造成1000多元的经济损失。这纠纷如何解决?刘黎明调查了8名目击者,查清纠纷的责任者应是孙厚京。当天晚上他找到孙厚京,对他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孙厚京认识了错误,主动赔偿孙厚班的药费、护理费和部分工钱。
他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还在法律顾问站门前办起了普法宣传栏。近几年,他利用广播讲座、幻灯宣传法律常识,受教育群众达5万多人次。
在民事调解中,刘黎明靠的是一个共产党员的诚心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他年复一年,风里来雨里去,带着一条6.5公斤多重的假腿,摇着三轮车,走乡串村。今年春节前的一天,他在鞠家庄村处理完纠纷回家的路途中,在一个急转弯的山路上,连人带车翻在路边的沟里。三轮车摔坏了,假腿也摔断了。过路人把他送到了医院,当他醒来时,还对身边的人说:“这两家和睦了,今年能过个好年。”
身残志坚。多年来,刘黎明为做好调解工作,跑坏了4条假腿和二辆三轮车,调解民事纠纷1600多起。他先后9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和模范党员。
                         张国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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