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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元培的自由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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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2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蔡元培的自由观
  周天度
蔡元培在“五四”前后任北京大学校长期间,提出了“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著名办学方针,在当时教育和文化思想界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有人曾因此以为他主张极端自由。其实这完全是一种误解,蔡元培对自由含义的理解,富于哲理,很有见地。
蔡元培认为,人人有不容侵犯的民主自由权利,一个人的自由应以不干涉损害他人的自由为前提条件,实际上是要受到客观环境制约的。那种随心所欲,以为每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的行动,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毫不顾及别人的极端自由,是要不得的,那不是自由,而是放纵。放纵是自由之敌。他说:“西方哲学家之言曰:‘人各自由,而以他人之自由为界。’”“例如我有思想及言论之自由,不欲受人之干涉也,则我亦勿干涉人之思想及言论;我有保卫身体之自由,不欲受人之毁伤也,则我亦勿毁伤人之身体;我有书信秘密之自由,不欲受人之窥探也,则我亦慎勿窥人之秘密;推而我不欲受人之欺诈也,则我慎勿欺诈人;我不欲受人之侮慢也,则我亦慎勿侮慢人。事无大小,一以贯之。”(《蔡元培全集》第2卷,第424页)他认为儒家孔子所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就是这个意思。
蔡元培在法国学习、倡导留法勤工俭学期间,为华工编写的《德育》讲义30篇中,有一篇专门讲述自由问题,题名为《自由与放纵》,颇具辩证哲理。现摘录两段如下:“自由,美德也。若思想,若身体,若言论,若居处,若职业,若集会,无不有一自由之程度。若受外界之压制,而不及其度,则尽力以争之,虽流血亦所不顾,所谓‘不自由毋宁死’是也。然若过于其度,而有愧于己,有害于人,则不复为自由,而谓之放纵。放纵者,自由之敌也。人之思想不缚于宗教,不牵于俗尚,而一以良心为准。此真自由也。若偶有恶劣之思想,为良心所不许,而我故纵容之,使积渐扩张,而势力遂驾于良心之上,则放纵之思想而已。”“言论可以自由也,而或乃讦发阴私,指挥淫盗;居处可以自由也,而或于其间为危险之制造,作长夜之喧嚣;职业可以自由也,而或乃造作伪品,贩卖毒物;集会可以自由也,而或以流布迷信,恣行奸邪。诸如此类,皆逞一方面极端之自由,而不以他人之自由为界,皆放纵之咎也。……夫以自由之美德,而一涉放纵,则且流于粗暴或残忍之行为而不觉,可不慎欤?”(《蔡元培全集》第2卷,第436—437页)蔡元培认为,自由不能作为行为的准则,思想信仰不可不自由,但行为不能极端自由。因为行为的标准,根源于习惯,习惯中往往有并无善恶是非之可言,而社交上不能不遵循的,例如,入境问禁,入国问俗,“不能不有所迁就,此行为之不能极端自由也。”(《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28页)
关于自由问题,资产阶级思想家、革命家和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都曾有过明确的界说。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说:“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在一个国家里,也就是说,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54页)1789年法国大革命诞生的人权宣言载明:“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中外宪法选编》第279页)马克思也说过:“自由就是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每个人所能进行的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界限是由法律规定的,正像地界是由界标确定的一样。”(《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38页)蔡元培的上述言论表明,他完全用正确的观点对自由问题作了诠释,不仅与极端自由化的主张毫无共同之处,而且是反对极端自由的。
蔡元培“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是针对历史上以及当时的封建文化专制主义者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支持新文化运动而提出的。其目的是为了打破持一孔之见、守一家之言的陋习,让各种学派互相争鸣,自由发展,优胜劣败,以促进学术的发展;并让学生自由选择,扩大视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它主要是一项学术方针,当然也包含有反对封建军阀专横武断的政治意义在内。他说:“对于学说,仿世界各大学通例,循‘思想自由’原则,取兼容并包主义,……无论何种学派,苟其言之成理,持之有故,尚不达自然淘汰之运命者,虽彼此相反,而悉听其自由发展。”(《蔡元培全集》第3卷,第271页)在蔡元培看来,学术上派别的不同和见解上的分歧,不能用行政命令手段进行干预,只有通过自由讨论,互相争鸣,明辨是非,才能获得解决。这个方针无疑是符合教育、科学和文化发展规律的,不仅在当时起了很好的作用,即使在今天也仍未失去它的价值。它和我们现在提出的“百家争鸣”方针,有相吻合之处,尽管由于时代的不同,其含义也有所相同。
提倡“思想自由,兼容并包”,并不是无原则的主张迁就混合,其前提是言之成理,持之有故,还不属于淘汰之列,即正当的学派,和真正属于学术见解上的分歧,而不是反科学的邪说和无聊的猥亵小说。在蔡元培的开创下,当时北京大学的确有了良好的民主自由空气,但他并不主张放任自流,无论是教员和学生,都必须遵循学校校规和社会公共秩序,而不能随心所欲,放荡不羁。蔡元培本人就是一位品德高尚,行为十分检点,从不逾矩,为人师表的忠厚学者,因而深受人们的敬仰。毛泽东曾称他是“学界泰斗,人世楷模”。蔡元培坚持革新进步,不赞成因循守旧,尤其是反对复辟倒退。他聘用曾赞助袁世凯称帝的刘师培和主张清室复辟的辜鸿铭,是因为他们的学问可为人师,是尊重讲学和正当学术讨论的自由,但绝不容许他们假借学术名义作任何违背真理和反对民主共和制度的政治宣传。刘师培在课堂上讲《三礼》、《尚书》和《训诂》,绝未宣讲过帝制;辜鸿铭教英诗,也从未讲过复辟。当北大新潮派学生攻击辜、刘二氏不遗余力,并对蔡元培聘用他们表示不能理解时,蔡开导他们说:“我希望你们学辜先生的英文和刘先生的国学,并不要你们也去拥护复辟或君主立宪。”(曹建:《蔡孑民先生的风骨》,孙常炜编:《蔡元培全集》第1603页)蔡元培关怀和爱护学生,对学生循循善诱,采取各种措施培养学生的主动精神,让学生自由发展其个性。但当同学越轨作了不应该作的事情,侵犯了别人的自由,违反了校规,败坏了学校名誉时,他就毫不讲情面予以惩处。例如“五四”前夕一个名叫张厚载的学生,勾结社会上的封建保守势力,里应外合,散布谣言,攻击北京大学新文化运动,损害了学校声誉,蔡元培立即张榜公布,勒令其退学。“五四”后,一个男同学丧失人格,污辱了女生,也被他开除。
中国有一句古话,物极必反。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任何真理,如果不考虑时间、地点和条件,把它夸大,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变成谬误。列宁说得好:“只要再多走一小步,仿佛是向同一方向迈的一小步,真理就会变成错误。”(《列宁选集》第4卷,第257页)十年内乱期间,人民的民主自由权利被肆意践踏侵犯;去年动乱期间,顽固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鼓吹绝对自由,酝成反革命暴乱,其结果是害了国家,也害了自己。这些教训是十分深刻的。
铭记先哲的遗训,正确理解自由的内涵和外延,以之作为指导自己行为的规范,无疑对个人、对国家和社会,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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