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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妇女地位面面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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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09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西德妇女地位面面观
妇女与政治
德国妇女的选举权获得较早,可以追溯到一九一八年。由于她们占有人口的半数以上,自然而然地占有选民一大半。然而政治上积极主动的妇女在西德并不多,这从西德各政党的女性成员比例上可见一斑:德国自由党百分之二十五强;德国社会党百分之二十四;绿党约百分之三十三。西德联邦议会女性只占有百分之九点八的席位。直到一九六一年后在西德联邦政府中才总算有了历史上第一位女性部长。过去数年中除原有妇女组织外,已开始出现与歧视妇女现象作斗争的自发妇女运动。
妇女与法律
从西德宪法的字面上看,男女的平等地位近乎完美无缺。妇女在法律上享有完全平等地位是一九七七年生效的法律确立的。原先关于妇女只有在与婚姻家庭责任不矛盾的前提下方可就业的规定被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条文是婚姻双方务必在家务与就业问题上达成一致意向。离婚的条文则改为,经济拮据的夫妇离异时其社会保险金应归女方所有,而不再依据男方在失败婚姻中的责任程度来制定。婚姻的破裂与否也不再仅仅根据过失责任来认定。还规定,婚后获得的财产离婚时应平分;经济富裕的一方须负责到对方有生活来源时为止。
妇女与职业
西德就业人员中的百分之三十九是妇女,十五至六十五岁女性中每两人有一人就业。妇女在该国经济、卫生与教育部门的作用变得越来越重要。
西德劳动法规定:对孕产妇应进行特殊保护;重体力劳动不得安排女性承担;夜班工作只有经特别许可方能以妇女顶岗。但是,西德妇女在其他许多方面仍处于不利地位。每当经济萧条与失业危机降临,妇女所受的威胁总是更大。此外,男女就业人员在待遇方面亦有很大差距。西德妇女的工资水平仅及男性的百分之七十三,甚至女性熟练工的报酬还不及男性非熟练工高。再则,在招聘、晋升等方面对女性的歧视至今有增无减。例如,在联邦工业系统,男性技师为五十四万五千七百人,女性只有八千三百人;在联邦机关女性工作人员占百分之十一点四,而担任高级职务的仅占百分之三点四。     (许胜光 编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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