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阅读
  • 0回复

中央贸易部规定今年新棉收购价格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04
第2版()
专栏:

中央贸易部规定今年新棉收购价格
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为掌握棉花季节差价,保护棉农利益,并根据今年秋季物价水平及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本年三月十二日公布的棉粮比价精神,现已规定出今年新棉收购价格(新棉收购牌价另发)。并决定此项规定于九月一日起开始执行。为此,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已发出指示,责成各地贸易行政部门和花纱布公司本此精神,将区内新棉价格作合理调整,并预先公布,以便棉农按照目前较高价格及时出售陈棉。指示中指出:应充分向棉农说明,新棉价格能够保证棉粮比价标准。指示中并要求各地花纱布公司和合作社,广泛组织流动小组,深入农村,宣传动员,及时大力收购,以保证棉农利益,指示中特别指出:去年有少数地区棉农,为赶在九月一日前高价出售,将未成熟和未晒干的剥桃新棉掺在陈棉内出卖,对这种不利于生产,损害国家人民利益的行为,今年必须注意防止。
各主要产棉区市场及纺织生产城市新棉收购牌价如下:
(单位:每市斤7/8吋中级细绒)上海 九四○○元 天津 八九○○元青岛 八九○○元
(以上均为成包价格)汉口 八四○○元 西安 八○五○元济南 八四○○元 北京 八六○○元保定 八二五○元 石家庄 八一○○元临清 八一○○元 新乡 八一○○元郑州 八一五○元 太原 八一○○元运城 八○五○元 德州 八二五○元
(以上均为散花价格)
(新华社)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