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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反贪污、贿赂斗争继续进行下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思卿答本报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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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0
第5版(国内专页(政治·法律))
专栏:

  把反贪污、贿赂斗争继续进行下去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思卿答本报记者问
就如何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坚决惩治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措施,把反贪污贿赂的斗争继续进行下去,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思卿回答了本报记者提出的有关问题。
记者: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近年在反贪污贿赂斗争中,查处了哪些大要案件?
张思卿:1988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把反贪污、贿赂斗争放在打击经济犯罪的首位,积极受理和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特别是去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贪污、受贿、投机倒把等犯罪分子必须在限期内自首坦白的通告》,有力地推动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深入发展。
1989年检察机关受理和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比上年大幅度上升,查处大案要案有突破性进展。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人民检察院先后立案侦查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托乎提·沙比尔受贿案,铁道部副部长罗云光受贿案、中央宣传部宣传局常务副局长曹斌受贿案、江苏省苏州市副市长唐韧受贿案、广东省驻澳门南粤五金矿产机械有限公司业务员张玉维贪污案、公安部预审局副处长王乃刚贪污案、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段开盛受贿案。
不久前,我曾经到江苏、上海等地调查,发现目前人民群众同贪污、贿赂犯罪斗争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各级检察院举报中心受理的群众举报仍然比较多,举报的质量有很大的提高。
记者:当前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有哪些新情况,新特点?
张思卿:可以归纳为这样五个方面,一是共同贪污犯罪多。二是“一对一”受贿犯罪多。三是一人犯数罪的多。四是许多“小金库”、“帐外资金成为贪污、贿赂犯罪的温床。五是多用“奖金”、“劳务费”等形式向上级主管干部行贿的也时有发生。
一些犯罪分子变换手法掩盖犯罪行为,企图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是必然的。但是,检察机关根据贪污、贿赂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必须运用法律武器,有效地同犯罪分子进行了斗争。
记者:据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一些省、市检察机关相继建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请谈谈建立这一机构的目的和进展情况。
张思卿:检察机关建立反贪污贿赂专门机构的目的是增强侦破贪污、贿赂案件的能力,提高侦查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这是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的一项重要措施。
去年夏天,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直接指导和省委的大力支持下,设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此后,其他一些地方也相继成立了这样的机构。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14个省级检察院、55个地市级检察院设立了反贪污贿赂工作局。从实践的情况看,尽管时间还比较短暂,但是普遍反映效果很好。最高人民检察院准备继续抓好这项工作,把各级检察院的反贪污、贿赂专门机构都建立起来,同时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推进打击经济犯罪工作的深入发展。
记者:在全国进一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检察机关还有哪些设想?
张思卿:检察机关将把反贪污、贿赂作为长期的工作重点,坚持不懈地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当前贪污、贿赂犯罪还比较严重,而且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将会长期存在。贪污、贿赂犯罪不仅直接破坏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还严重地破坏党和政府同群众的联系,影响社会的稳定。
最近,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中提出:“坚定不移地加强廉政建设,继续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这是改善党群关系,保证我们事业立于不败之地的战略措施。”我们要从保证党和国家的事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高度来认识反贪污、贿赂斗争的意义,义不容辞地把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的职责担负起来,通过办案促进廉政建设,为保持和发展党同群众的密切联系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一直认为,反贪污、贿赂斗争仅仅是开了个好头,任务还相当艰巨和繁重,要防止和克服满足现状、盲目乐观的思想,不搞“一阵风”。人民群众是我们同贪污、贿赂犯罪作斗争的力量源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疏通和拓宽联系群众的渠道,进一步开展举报工作,宣传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自觉地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扎扎实实地把反贪污、贿赂的斗争进行下去。
记者:现在社会上有些人对贪污、贿赂等腐败现象有不同看法,你对此有何评价?
张思卿:这个问题,在去年发生的动乱和暴乱中,被极少数人搞乱了,动乱精英们不顾事实,制造谣言,有的完全是恶意的诽谤和攻击。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也受到影响,对我们的工作抱怀疑态度。我认为,我们的党和政府是廉洁的,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绝大多数是廉洁的,这是党和政府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决定的。这不只是理论问题,更重要的是基本的事实。如同承认这个基本事实一样,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由于多种原因的影响,确实存在腐败现象,确有极少数国家工作人员堕落为贪污、贿赂犯罪分子,有的还相当严重。
然而,众所周知的是,在反腐败问题上,党和政府历来是重视的,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并且还正在加快廉政建设的进程。我们党和政府有决心也有办法、有能力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保持党和政府的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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