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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残疾人享受正常人生活的权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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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0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

  让残疾人享受正常人生活的权利
本报记者 顾耀铭
刚到瑞典的人常常会产生一个疑问:这个国家怎么有这么多残疾人呢?确实,无论在街头巷尾,还是在公司学校,你时常会遇到一些残疾人,包括严重伤残的人。
在瑞典生活一段时间后,你就会明白,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既不是医疗条件差,也不是人体素质低,而是这个国家的残疾人政策决定的。根据这项政策,残疾人应当在必要的帮助下,充分参与社会生活,享受正常人生活的权利。
在五十年代,瑞典曾让残疾人住进专门为他们建立的公寓大楼或康复院。后来发现这种将残疾人“孤立”起来的做法,容易给残疾人造成不良的生理、心理影响。现在大多数残疾人都留在自己的社区内,同家人一起过着正常的生活。对他们的住宅,政府提供特别补贴进行改建,使之更适合他们的需要。对一些严重伤残者,社区提供家庭特别服务,任何时候他们都可以得到所需要的护理和服务,如交通接送、伴同散步、料理家务等。康复治疗大都也是在残疾人家里进行。而且,这里的火车站台、超级市场,包括交通信号、住宅电梯及公用电话的设计都考虑到残疾人的需要。例如,斯德哥尔摩市内停车的位置供不应求,但残疾人不用发愁,他们可以将车停在专门开辟的区内。在公共电话、电梯的按钮上大都有盲文。任何一个商场的门口都有为轮椅车设计的便道。笔者多次看到一些智力障碍者在市场买东西,服务员对他们都很热情耐心,也从来没有人围观。
瑞典全国性的残疾人协会有近三十个,省、市残疾人协会已超过一千二百个。这些组织同一些国家的残疾人组织不同。它们不是为照顾残疾人设置的,而是残疾人自己创办管理的,所有的活动都由残疾人自己讨论决定。近年来,政府和社区在决定政策,特别是在处理同残疾人有关的事务时,经常征询他们的意见。在中央、省市的特别调查小组中,也经常吸收残疾人的代表参加。现政府负责老人和残疾人事务的福利大臣就是一位商人,他从一九八五年开始一直担负这项职务。
在残疾人受教育方面,瑞典不仅优先考虑他们的需要,而且尽可能安排他们进入正规的学校学习。据统计,百分之九十左右的学龄前智力障碍儿童在普通幼儿园入学,大多数残疾青少年在普通中、小学学习。瑞典为聋哑、智力严重障碍者办特殊学校或特殊班,但是它们大多与普通学校设在同一幢大楼里,尽可能使孩子生活在正常的环境中,使他们从小克服自卑感,努力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残疾人的就业问题在瑞典还是一个尚未完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在经济萧条时期。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尽可能使残疾人在公开劳务市场获得就业机会。如对残疾人进行职业培训,对雇佣残疾人的雇主给予一定的补贴,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机会等。此外,《就业保障法》对残疾雇员给予特别保护,使其不受雇员可被开除或解雇这一规定的约束。职业介绍所还可以根据有关法令,要求雇主雇佣残疾人。但是,拒绝雇佣残疾人的现象还是存在。
近几年,由于瑞典的经济发展缓慢,通货膨胀率和国际收支赤字都保持高水平,虽然政策规定不允许影响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但实际上还是产生了消极作用。另外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在为残疾人提供的服务和支援方面也还存在很大的差异。这些都是瑞典正在解决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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