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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不打马虎眼——一个计划生育员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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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1
第5版(国内专页(教科文))
专栏:

  办事不打马虎眼
——一个计划生育员的故事
本报记者 宋学春
山东莒县杨家沟村62岁的女党支部书记卢翠秀有许多感人的事。就说抓计划生育吧,她的高招是自身清、亲戚清、干部清,然后才抓村民。
1962年,卢翠秀就当了计划生育专职干部。为便于开展工作,她在全县妇女中第一个做了绝育手术。尽管受过世俗的嘲笑,她抓这项工作仍坚定不移。1964年推行男性绝育手术时,她又动员当时在世的老伴带头作了绝育手术。自己的5个孩子,除老大有两个小孩外,其余都是一个。
1988年,二儿媳妇抱养了一个小孩,老卢三番五次做工作劝阻也做不通。她就召开支委会研究了三条意见:一让儿媳限期把小孩送走;二如不送走,不仅挨罚,还不给落户口、不分责任田;三通知小孩生身父母所在单位对他们做处理。
儿媳看动真格的了,只好把孩子送走。
老亲家很不高兴:“对媳妇这么严,还像婆婆吗?”老卢则说:“我首先是党员,第二是村党支部书记,第三才是婆婆。办党的事不能打马虎眼。”
老卢的娘家侄女嫁到日照市,两家关系一直很近乎。前年她来找老卢给她取环,反复表白,她在日照,取了环生了孩子与莒县没关系,与老卢没关系。老卢坚决不肯,说:“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日照、莒县一个样。我是党员,党号召计划生育,我不能唱反调。你是我的亲侄女,别叫姑在人前抬不起头。”
老卢曾担任过乡计划生育负责职务,全乡凡是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户她都去过。谁家的儿女该结婚了,谁家的媳妇生了孩子,是男是女,该采取什么样的节育措施,都能说上来。她分管的5个村都是计划生育先进单位。
杨家沟村连续14年没有计划外生育,她本人1986年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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