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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合同 迫在眉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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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2
第5版(国内专页(经济))
专栏:

  规范合同 迫在眉睫
本报记者 潘岗
来自有关方面的信息表明,随着近年我国经济合同的大量涌现,如何提高合同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据国家工商局抽样调查,目前全国经济合同履约率仅为70%,1989年,各级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经济合同纠纷达23.7万件,各地工商局确认处理无效合同、查处违法合同案达3.52万件。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些当事人签订的经济合同不规范,条款不完备,留有漏洞。天津市去年对2万个企业的142万份购销合同检查发现,有57.3%的书面合同条款不全,还有33万份是“口头合同”;北京市某厂全年共签订经济合同4813份,没有“违约责任”条款的合同就有4254份,占88.5%。
经济合同条款不全,不仅给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也给人民法院、合同仲裁机关处理纠纷增加了难度。如北京市某公司与南宁一家企业签订毛涤纶20万米购销合同,价款320万元,交货地点为“京广沿线火车站”,结果到期供方未交货,却以收货地点不清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需方吃尽苦头也无可奈何。湖南省邵阳市一家企业与广西北海市海银公司签订5万台电子计算器购销合同,由于合同中没有对产品质量、规格和违约责任作出规定,交货后发现质次价高,造成大量积压,结果邵阳市这家企业眼看着80多万元白白损失,而无法向海银公司追究责任。
有关人士指出,近几年全国每年签订的书面经济合同已在7亿份以上,经济合同制度在我国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中正在发挥愈来愈重要的作用。所以,对经济合同文本实行规范和有效管理迫在眉睫。国务院决定从今年10月起在全国逐步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制度,希望各地一定要加强宣传、教育,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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