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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给厂长书记“发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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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2-14
第2版(国内新闻)
专栏:

  工人给厂长书记“发奖”
新华社记者 刘浦泉
一个多月前发生在山东烟台木钟厂的工人给厂长、书记“发奖”的事,成为日前在京举行的一次企业家座谈会上的“头号新闻”。
在去年底召开的烟台木钟厂五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厂工会主席李全喜和几位工人,代表全厂2700多名职工给厂长秘波海、书记王福兰等5位厂领导各“奖”了一只贝雕石英钟。当他们双手接过上面写着“精心治厂、造福职工”的钟时,一个个激动万分。全国十大青年企业家之一的秘波海厂长含着热泪说:“这是全厂职工给我们的最高奖赏,感谢大家对我们的信任”。
烟台木钟厂的主要领导为什么能够得到全厂职工的信任和奖赏?1988年1月,这家全国钟表行业中建厂最早的大型企业实行了承包经营,当年实现利税2400多万元,超额完成了承包指标,职工收入也有较大幅度提高。按上级规定,承包经营者可以拿到职工平均工资3.5倍到5倍的奖金。但他们年初就在承包答辩会上宣布,全年只多拿全厂平均工资收入的30%,到年底,他们却连这30%也没有拿。为了增强厂领导收入的透明度,他们还将获得的各项奖金通过厂报公之于众。一位老工人说:“厂领导承包不是为了多拿钱,而是为了咱们企业,为了咱们大伙,咱们信得过。”
这个厂的领导为什么不多拿奖金呢?厂长秘波海说:“上级让我们承包经营者多拿,是为了调动我们经营者的积极性,而我们不多拿,就能够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厂党委书记王福兰说:“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这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传统。近几年,社会上出现了一切向钱看的错误倾向,要抵制这种倾向,我们党员干部应做出个样子来”。
据记者了解,烟台木钟厂领导干部为职工办实事、不拿过高收入的做法,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1985年以来,全厂产值和利税每年分别递增15%和9%以上。1988年,这个厂还被评为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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