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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民主与法制思想——写在《邓小平同志论民主与法制》出版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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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3
第6版(理论研究)
专栏:

  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的民主与法制思想
——写在《邓小平同志论民主与法制》出版之际
逄先知 冷溶
中央文献研究室编辑、法律出版社出版的《邓小平同志论民主与法制》一书出版,是政治生活中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文献研究室陆续编辑出版了《邓小平文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等一系列著作。这些著作反映了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对于指导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这次我们把小平同志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论述编成专集,供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这对于贯彻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党同群众的联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的安定,推进现代化建设和改革,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早在1978年底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他就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要发扬民主;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要尽快制定出各种必要的法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从那以后,他几乎年年都要讲这个问题。特别是近些年来,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泛滥和党内、社会上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他更加反复强调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性。
邓小平同志深刻指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继续努力发扬民主,是我们全党今后一个长期的坚定不移的目标。我们要继续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民主制度。他指出,我们在宣传民主的时候,一定要把社会主义民主同资产阶级民主、个人主义民主严格区别开来,一定要把对人民的民主和对敌人的专政结合起来,把民主和集中、民主和法制、民主和纪律、民主和党的领导结合起来。我们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的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民主;只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决不搞西方的多党竞选、三权分立那一套。他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决不是可以不要对敌视社会主义的势力实行专政。这种专政是国内斗争,有些同时也是国际斗争,两者实际上是不可分的。他说,没有对破坏分子的专政,社会就不可能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广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就不可能把现代化建设搞成功。他多次强调,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要严厉打击各种犯罪分子,决不能手软。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是我们进行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经过去年春夏之交发生的那场政治风波,我们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国内外的敌对分子一天也没有放松对我们国家的颠覆和破坏。他们正是利用一些人对民主的模糊认识和缺乏必要的法制观念来达到他们的目的。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在民主和法制建设上的弱点和不足。这次风波过后,痛定思痛。我们必须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有关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律的论述,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今天,一方面要继续大力发扬民主,坚决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并且采取各种措施继续努力扩大人民民主;另一方面大力加强法制建设,坚决打击各种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分子和严重的刑事犯罪分子。同时对全体人民进行法律和法规教育,以维护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的正常进行。
前不久召开的第三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决定,要围绕党中央提出的维护国家稳定发展和治理整顿、深化改革这一中心任务,在全国范围进一步开展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在这个时候出版邓小平同志的这本书,是很及时、很必要的。我们要联系十年改革开放的实践,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邓小平同志的思想,加快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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