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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文艺作品中采用难懂的方言的意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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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8-05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对文艺作品中采用难懂的方言的意见
编辑同志:最近我读了周立波同志所作的小说“暴风骤雨”。我发现其中用了很多难懂的土语,例如:“埋汰”“捞金”“黑瞎子”“拉大排”等等。照字面来揣摩既不懂,找遍新旧词典也查不到。这就妨碍了我们对于这本书的内容的理解和欣赏。
很多新文艺作品都采用方言土语,并不止“暴风骤雨”一本书。也许作家们认为只有方言土语才是文学语言,用得越多,作品的艺术性越高。我认为这种意见是值得怀疑的。周立波同志的“暴风骤雨”的背景是东北农村,所以书里边用的是东北土语。假如他写一个广东的故事呢?也许就用广东土语吧!如果把广东的很多有音无字的说话,勉强地照着声音把它写下来,这样不但别的地方的人不懂,恐怕连广东人也不会完全看懂的。就拿我们湖南华容这个不算偏僻的地方来说吧,当地土语把结过婚的妇女叫做“姑娘”,人们说“我的姑娘”,意思就是“我的媳妇”,叫父亲做“爷”,叫祖父做“爹”,把蚕豆叫做“豌豆”,把苍蝇叫做“蚊子”……如果用这些土语来写文章,会发生多大的误会呢?可是如果按照普通话来写,不但本地人懂得,别的地方的人也都懂得。因此我认为除了对象是少数民族或只准备给某一特殊地区的人看的作品外,一般文艺作品要尽可能地用普通话来写作。那些已经流行开了的,已经为很多人所了解的土语,当然也可适当采用;那些不易为人了解的,甚至是某一作家仅凭字音独创的词儿,应该不用。这样才能普遍地为全国的读者所接受。现在全国已经解放,交通四通八达,文艺作品的读者已不限于一地一隅而是遍于全国了,所以只有用被公认的普遍的语言所写出来的文艺作品,才能为广大群众所阅读,才能起到普及作用。
但在地方戏方面,我有另外一个意见。我们县里的文工团曾演过“白毛女”“赤叶河”等很有教育意义的戏。演员们说的都是北方话。有的演员虽然说得很好,有的却带着南方口音,再夹杂了一些北方土语,听起来真有“南腔北调”之感。有些观众听不懂,使得看戏也像猜谜一样,戏剧内容虽然大体猜对了,但详细剧情却不能完全理解。后来文工团去长沙会演,回来以后,就改变了方式,他们用土语演出了一些简单的小剧,这样群众对每一句话都懂得了,起的教育作用就很大。因此我建议各地文工团在演出用普通话写的剧本时,要看对象,如果观众是本地的群众时,那就可以在不失原意的基础上,稍微把台词修改一下,用本地语言演出,这样就可以使群众易于理解,可以更好地起到它应有的作用了。湖南华容县粮食局唐绍礼
编者按:读者唐绍礼的意见是值得注意的。“暴风骤雨”在运用群众语言方面是有成绩的,但同时也有缺点,就是不必要地过多地采用了不易为广大群众所普遍理解的土语。这使一部优秀的文艺作品在普遍流传方面受到了一些限制。关于文学作品的语言问题,是一个需要专家们进行很好的研究和讨论的问题。我们发表上面的读者意见可以作为研究者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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