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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的经济调整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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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0-05-15
第7版(国际专页)
专栏:埃及通讯

  埃及的经济调整措施
本报记者 林皎明
经过几年时间的反复研究和论证,埃及政府4月13日一致批准管好大型国营企业、部分出售中小型国营企业和旅游设施的经济改革方案。方案实施的第一步,将有1088个省级企业转让给个人或外资经营。这是埃及自70年代以来对国营企业实行的又一重要调整措施。
埃及总理西德基重申,采取这一新措施的目的,在于缓解政府的负担,增强这些企业自负盈亏的能力,根本改变经营亏损状态,为社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根据这项改革方案,政府以出售、出让股份、吸收投资等不同方式,将现有亏损工厂、旅馆、饭店、农牧垦殖区和电影院等文化单位转让给私营或外资所有,经营管理权不再由政府部门控制。同时,出售或转让合同将对私方今后的再生产投入作明文规定。埃及政府将用回笼资金偿还企业拖欠债款,改善公共基本建设,或以发放贷款形式帮助这些企业扭亏为盈。
埃及现有省级企业达2400个,但普遍管理不善,严重亏损,需要政府补贴,成为财政开支上的沉重包袱。据统计,省级企业每年赢利不足2200万埃镑,而其中400家企业亏损就达3000万埃镑。这些企业多数为小型养鸡厂、畜牧场和食品加工厂。
第二阶段,埃及政府考虑以严格条件转让一批合资企业的政府股份,其中包括230家农场、住宅、旅游和进出口公司企业,价值25亿埃镑。坐落在尼罗河畔的开罗“子午线旅馆”董事会已经开始招标,售价不低于6000万美元。据报道,这类企业每年上缴利润只有2.7亿埃镑,而部分单位亏损额累计将接近该企业原投资额。
埃及总统穆巴拉克多次指出,政府所有的大型国营骨干企业,诸如钢铁厂、纺织厂、化肥厂和基本生活必需品供应商店绝不出售或转让。“全部出售国营企业是错误的”。埃及目前推出的经济措施,不会影响国家总的经济政策。
1952年阿拉伯埃及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为发展民族经济、摆脱外国势力控制,对原有大型工厂企业、商业、银行、保险业、运输业和进出口贸易实行国有化,收到一定成效。几十年来,国营企业不断发展,已经形成拥有固定资产达3000亿埃镑的实力。但是,经过3次中东战争的重大消耗,加之国营企业管理不善、技术设备陈旧、资金短缺等原因,亏损局面相当严重,一直是政府非常棘手的大难题。
这一影响颇大的改革方案得以批准实施,经过相当曲折的过程。支持意见和反对观点同时存在,几经交锋。
以工业部长阿卜杜·瓦哈卜为首的政府主要阁员,反对全部出售国营企业,并得到穆巴拉克总统的支持。据报道,他们的意见是:国营企业是“7·23”革命的成果之一,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支柱。大型国营工业企业每年上缴利润30亿埃镑、产值45亿埃镑、出口创汇约10亿美元,作用不容否认。出售和转让的只能是那些亏损严重又不影响国计民生大局的中小企业。
经济界人士分析,努力改善国营大型骨干企业的经营管理,出售部分中小企业,将对埃及经济起促进作用。据估算,此次出售企业,政府将收回约100亿埃镑资金,可用来加强对农业和旅游业的投入,增加基本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同时,这一措施将吸引外流埃及私人资本回归,争取更多阿拉伯资本在埃及开辟投资新领域,形成埃及多年来无法活跃起来的股票和证券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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